几天前,“梅姨”案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说实话,我平时不太关心这类案件,这次也没打算发文写什么看法。“梅姨”案确实牵动了不少人的心,但在我看来,这就是一起普通的拐卖儿童案件。近年来,我在头条上看了不少“一线”、“法治天下”和“今日说法”这类节目,里面也报道了很多陈年旧案被侦破的例子。这类新闻看得多了,感觉也就麻木了。 然而最近有个网友告诉我,“梅姨”案中有人故意制造性别对立。听到这个消息后我挺惊讶的,没想到极端思想居然这么深入人心。这种把性别对立牵扯到任何事情上的现象真让人担心。我深入了解一下情况后发现,确实存在部分女性过于敏感和部分男性过于敏感的情况。这些女性可能未必是极端女权主义者,但肯定是不理性的。至于过于敏感的男性呢,可能是因为对极端女权主义产生了逆反心理。 比如有些女性认为“梅姨”是张维平虚构出来的人。当年警方只是说无法证实“梅姨”的存在,既没否定也没确定,只认定证据不足。凭什么无凭无据就断定是张维平虚构呢?这样想未免有些心虚。 其实这个案件本来和性别无关,可一些敏感的女性却因此失去了理性。比如硬说“梅姨”是男的。要知道“梅姨”是男是女不能仅凭直觉判断啊!坏人狡猾也有可能制造错觉呢! 还有一个问题:因为有个“恶女”的角色出现就刻意突显“女性”,这种行为也是错误的。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拐卖儿童案件和性别没有关系!犯这种罪的人既有男的也有女的!除了极端思想者外,正常人不会想到性别问题。 比如网易上那篇文章的作者就显得太敏感了。她对用“梅姨”这个名字感到不满,认为把坏事都往女性身上推是厌女情绪的表现。实际上社会上用这个名字指代是因为她传奇色彩浓厚、名声大噪,用她指代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还有一个问题也挺有意思:这篇文章的作者不仅敏感还缺乏法律常识。她认为“两个女人只是辅助角色”,没有决策权也没有暴力犯罪行为。但在拐卖儿童罪中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都属于实行行为呢!只要你参与了这个过程你就是主犯!不管抽成多少或者没有直接拐骗孩子都是一样的! 总之啊:拐卖儿童案件和性别无关!有些人故意制造对立是错误的应该抵制!公众保持理性不要被带节奏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