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他拿到了3 公顷的海域使用权

说个有意思的事儿,辽宁省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在2023年做了件挺尴尬的事儿。马某这个养殖户,他在2005年就拿到了3公顷的海域使用权,主要是用来养海参,这证一直用到了2015年。到了2021年,为了加强大连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管理,当地政府直接把这个区域内所有到期的244宗海域使用权证给注销了,马某的证也没能幸免。本来马某可能觉得没啥大不了,结果在2022年的时候,因为他没按通知把养殖设施拆了,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就罚了他5万元,还让他限期拆除。马某不服气,就把这事给告上了法庭。案子打了两审,最后法院判行政机关败诉。 这里面有个挺关键的问题:仙浴湾镇、三台乡这两个地方所在的区域,其实早就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调出了海洋生态红线,而且那个把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给整合优化的方案也已经上报给国家审批了,就是还没拿到最终的批复。再加上当地政府2023年的工作意见也明确说了,这片海域清理得等大连斑海豹保护区的国家审批下来再说。在这种规划都没定下来、拆不拆还不一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直接就处罚了,法院觉得这是“主要证据不足”。另外,行政机关也没法拿出证据说马某的养殖设施会造成污染或者影响别的用海项目,而且旁边类似情况的都没让人家立马拆。 法院也说了,像闸门这种东西是养殖活动必须得用的东西,要是仓促给拆了,不光容易引起二次污染,也不利于以后海域资源的合理利用,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背道而驰。 这次终审判决还是有好几个意义的:第一就是体现了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第二是暴露了海域治理里生态保护和老百姓生产权益怎么平衡的难题;第三就是给以后类似的案子提供了个参照。 针对这种问题,以后得从政策衔接和执法科学性这两个方面来完善机制。政策制定上要多考虑当地发展需求;执法的时候不能盲目动手;同时也要加强沟通让大家理解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未来的海域治理肯定是个长期的活儿。这次裁定其实就是在告诉大家:行政执法得讲法律、讲事实。以后还得健全海域使用权的管理制度,明确生态红线调整时怎么保障权益才行。 说白了这事儿不光是保护生态的事儿,更是法治的考题。司法矫正了行政权力的滥用,既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给行政机关提了个醒:执法必须严谨程序、慎重事实。 在保护绿水青山的路上怎么处理好政策执行和老百姓的利益协调?这真得动点脑筋想办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