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严禁保险公司赠送权益卡 规范增值服务需厘清合规边界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针对保险业务活动中以“特药卡”“CAR-T卡”等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权益的做法发布规范提示,要求辖内机构严格整改,防范合规与经营风险。

业内认为,这一监管动作延续了多地对“保险+权益卡”营销乱象的持续关注,旨在推动行业在创新与合规之间划清边界,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

一、问题:以“高额权益”包装的赠送行为偏离保险合同约定 监管指出,部分机构在销售或服务回访环节向消费者赠送所谓“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表面上作为增值服务,实则可能构成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利益。

所谓“特药”多指罕见病、重大疾病治疗中价格高、保障缺口大的药品;“CAR-T”细胞免疫治疗费用更高、信息不对称更突出。

在营销话术中,这类权益卡往往被包装为“几十万元额度”“用药无忧”等卖点,容易让消费者将其理解为保险保障的延伸,进而模糊保险责任边界。

二、原因:第三方权益产品“类保险化”与营销冲动叠加 从业务链条看,此类权益卡多由第三方机构提供。

部分第三方并不具备金融业务经营资质,但其条款设计、触发条件与给付逻辑与保险高度相似,呈现“类保险”特征。

保险公司以较低成本采购并作为拓客工具,叠加“流量竞争”和短期业绩压力,容易出现三类偏差:其一,将本应纳入保险合同并清晰定责的服务,以赠品形式模糊呈现;其二,将第三方权益与保险产品捆绑宣传,造成责任主体混同;其三,在消费者最关注的重疾用药、先进疗法领域制造“保障增强”的感受,诱发误导销售风险。

三、影响:纠纷与声誉风险外溢,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一旦第三方机构履约能力不足、服务网络不稳定或条款解释不清,消费者往往会将争议指向销售机构与保险公司,形成“权益由第三方提供、投诉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错位局面,进而引发多方纠纷与集中投诉。

更深层影响在于:以合同外利益变相抬高“性价比”,会对合规经营机构形成挤压,导致行业在比拼服务能力前先陷入“赠品竞赛”,扰乱市场定价与公平竞争秩序,也不利于保险保障功能回归本源。

四、对策:监管划出“四条红线”,行业需以合同化、责任化方式提供服务 湖北金融监管局明确提出多项禁止性要求,核心指向“不得以权益卡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合同外利益”,并强调不得为邀约、促单、回访而采购、储备、分发权益卡;不得在产品宣传、讲解中将权益卡与保险公司责任相绑定;不得将权益卡所宣称的补贴、报销等功能与保险保障责任混为一谈、变相夸大保险责任、误导消费者。

同时,监管并未否定保险机构提供增值服务的方向,而是要求回到合规框架下开展健康管理服务与差异化经营。

业内人士建议,合规服务要把握三项关键:一是合作责任要“总对总”,由保险公司作为最终责任承担方,对第三方服务稳定性与替换机制作出安排;二是服务要“合同化”,可在条款中列明或依法另行签订服务协议,确保消费者权利可追溯、可执行;三是信息披露要充分,明确服务提供主体、适用范围、触发条件、免责情形与争议解决路径,避免“宣传承诺大、落地解释小”。

五、前景:从“赠送式竞争”转向“规范化服务”,推动保险回归保障本源 随着监管持续强化对销售行为、增值服务与第三方合作的穿透式审查,“保险+服务”将更强调长期价值与可持续供给。

未来,行业创新空间仍在,但方向将更聚焦于依法合规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就医协助、康复随访等与保险保障紧密相关的服务能力建设,并通过标准化协议、可量化服务指标和全流程风控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对机构而言,合规不仅是底线,更是品牌与长期经营能力的护城河;对消费者而言,选择保障方案时应以合同条款为准,警惕将“赠送权益”当作保险责任的替代或加码。

保险业"赠卡乱象"的整治折射出金融创新与合规发展的永恒命题。

当监管利剑划清服务边界之时,也是行业回归保障本源之机。

在人口老龄化与健康需求升级的双重驱动下,唯有将服务能力铸造成核心竞争力,方能在严监管时代行稳致远。

这场规范与创新的辩证实践,或将重塑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全文共计11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