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记了一个真相:合伙企业本身是不缴税的

有人总觉得合伙企业不用缴税,其实是把合伙人当作了避税的工具。别搞混了,真正掏钱的是合伙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里说得很清楚,合伙企业只是给你办事的“搬运工”,实际纳税的主体是每一个合伙人。即使合伙企业在财务报表上显示“零申报”,合伙人也必须为自己那份分得的收益买单。财税文件还强调了“先分后税”的规则。就是把全年的收入按照约定比例拆分给各个合伙人,然后再按照每个人的身份来纳税。 自然人合伙人分得的收入要合并到个人的综合所得中去缴税,最高税率是35%。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伙人分得的收入直接计入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是25%。如果是小微企业的话,还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一句话概括就是身份不同,缴税的比例也不同。 举个例子,2020年M股权投资中心的账面盈利是1000万元。假设出资方有A公司、B合伙和C自然人。这1000万元要怎么分配呢? A公司分到了500万元,这部分属于投资收益,直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C自然人分到了200万元,按照5%到35%的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B有限合伙企业分到了300万元,还得再拆开来看——甲、乙两位普通合伙人各自的身份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结果就是显而易见了:同样是1000万元的所得,法人合伙人可以少交一笔企业所得税,而自然人合伙人如果收入高的话可能会多缴几十万块钱。所以在设计合伙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分钱比例和身份规划这两个问题。 总之别忘记了一个真相:合伙企业本身是不缴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