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心和解而不是光靠裁判

那是在吉林省柳河县的一个案子,柳河法院给这事儿带来了新意思。大家常说基层矛盾要是处理不好,说不定哪天就会变成长时间的对立,把社会弄得不和谐。前不久,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的纠纷,这就是一个好例子。这个案子其实挺简单,村民肖某开着没牌照的三轮车在村道上走,结果碰到了四岁的小女孩王某,把她给刮了。好在孩子检查完没啥事,但她家里非要让肖某把所有医药费都赔了。肖某觉得交警定的责任不对,自己身体有残疾还没多少钱,根本拿不出那么多赔偿款。交警虽然把责任分清了,实际损失也不大,但双方心里就是不服气,最后闹到了法院。 表面上看这就是个简单的侵权案子,其实背后藏着好多难题。第一是村里人对法律不懂,老把事故责任和谁对谁错混在一起;第二是大家一吵架就忘了本来啥样子,把小问题搞得很复杂;第三是农村关系特别紧密,要是这事儿没处理好,邻居之间的关系可能一辈子都僵着。承办法院分析了一下,要是光下判决书虽然能把赔偿数额算清楚,但也解不开双方心里的结,以后还会出乱子。柳河县人民法院没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就案办案,而是把精力放在怎么把问题从根子上解决掉、把关系给修好。法官多次跑到村里去走访,主动找肖某的亲戚、村里的干部来帮忙,弄了一个大调解网。 调解的时候法官不光讲法律条文怎么说的,还结合村里的实际情况讲讲邻里互助的道理和怎么看好孩子的义务。多轮沟通下来,孩子的爸妈慢慢明白是自己没看好小孩才出的事;肖某也知道他开着没牌照的车不注意安全也有错。最后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谈妥了协议。肖某当场把合理的钱赔给了孩子家,两家也和好了。这个结果不光是钱赔了纠纷了了,还把弄坏的邻里关系给修好了。 这个事儿反映了现在司法改革里说的“诉源治理”。基层法院主动管事儿、大家一起商量、讲情说理再配上法治教育,把矛盾在刚冒头的时候就给摁住了。这样既不折腾老百姓也省了法院的精力。尤其是在农村这种地方,这种“走进群众”“坐下来聊”的办法最适合当地的人情味儿。 司法的温度不光体现在判决书写得多公正严谨上,更藏在把矛盾化解掉、把关系修好的耐心和智慧里。柳河县人民法院的做法告诉我们:基层法官只有深入群众、面对大家的情绪、把情理法平衡好,才能真正把纠纷给平息下来。现在全国都在搞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时候,这样的例子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好的启示:要想让社会变得更有韧性、更有人情味儿,关键是让人心和解而不是光靠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