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孩子故意往狗笼扔烟花,这事儿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客观上直接导致狗死了,构成了民事侵权。

前两天我看新闻,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那边出了个挺让人难过的事儿。2月1日那天,一个小区里,有个姜女士养的萨摩耶犬死了,起因是两个小孩放烟花玩得太野,直接把狗笼给点着了。这萨摩耶是人家养了七年的宝贝,跟家里人感情特别深。监控画面显示,俩男孩直接把点燃的烟花伸进了狗笼里,瞬间就着了火。当时姜女士说,狗笼里垫的那块布特别易燃,火星子一溅进来火就烧得特别快。事后警察去调解了,对方家长提了两个方案,要么赔钱6000块,要么赔一条同样的狗。可姜女士不同意,她非要对方在业主群里公开道歉才行。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专门分析了这事。他说宠物犬在法律上算是公民的动产。那俩孩子故意往狗笼里扔烟花,这事儿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客观上直接导致狗死了,构成了民事侵权。因为这俩是未成年人,所以他们的监护人就得赔钱。 再看刑事责任这边,付建说这俩孩子大概率没满十四岁,按照法律是不用负刑责的。宠物的价值一般也达不到毁坏财物罪的标准,再说这次火就烧在笼子里,没威胁到公共安全和别人的财产安全。所以也不构成放火罪。 不过这个案子里宠物的属性很特别。付建解释说宠物是动产应该赔钱。更重要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是故意侵害人家有情感价值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伤害,是可以要精神损失费的。姜女士养了七年的狗肯定是“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 至于姜女士要求公开道歉这事,付建觉得这是合理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她可以去法院告那两个孩子还有他们的监护人。 这个事儿虽然是个案但挺让人反思的。现在宠物在大家生活里越来越重要了,不光是个财产问题还有情感价值呢。所以以后法律得更细化点去保护这种特殊动产的权益。 法律是底线教育才是关键啊。希望这次悲剧能让大家多想想未成年人怎么教育好、监护人怎么尽责任这些事儿。期待这事能依法解决还能推动大家多关注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