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叫乐乐的小学生在上学路上被电动车撞了,骨折了,伤得挺严重。家长除了要花钱治伤,还得花钱给孩子补课,让他能把落下的功课补上。不过呢,肇事方只肯赔医疗费,不肯认补课费。家长杨女士觉得这笔钱挺冤枉的,因为孩子是在学校里受伤的,本来就没法上学。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挺头疼,因为现行法律里确实没写清楚这种“误学费”能不能赔。 其实成年人出了车祸算误工费很清楚,但未成年人不一样,他们主要任务是上学。要是因为受伤没法上课导致成绩退步或者升学受阻,这肯定是实实在在的损失。法律要是光盯着条文不看实际情况,可能就没法把这种损失补上。有些地方法院虽然现在还没统一规定,但在判案时会把合理的补课费也算作财产损失来支持。 现在的问题是法律有点跟不上社会发展了。现在大家都特别看重孩子的教育投入大了不少,出了这种事家里肯定很着急。如果全靠法官自己判也不太好统一标准,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专家觉得以后可以借鉴误工费的办法,把未成年人因为受伤耽误了学业而产生的合理补课费也列进去赔。但是怎么定这个标准还得仔细琢磨一下,比如得有医生开的休学证明啊,补课的内容得跟耽误的课有直接关系啊,收费也不能太高啊这些。 另外光靠赔钱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要把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搞好,别让孩子再出事。这事儿其实不光是钱的问题,更是看咱们社会到底有多重视保护孩子的权益。只有把法律改得更完善点,才能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下好好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