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案子移到检察院那边了,还得重新办个取保手续不?

取保期间案子移到检察院那边了,还得重新办个取保手续不?其实通常是不用的,原有的取保决定照样有效。不过检察院会再看一眼你这取保的状态怎么样,看看符不符合标准。原来取保决定是公安做的,案子到了检察院手里,检察院就得拿它当新办案机关重新评估评估。 要是检察院觉得你还是符合取保条件的,而且那个保证人或者交的保证金还靠谱,那就维持原状不变。当事人只要接着遵守规定就行,不用费劲再去重新申请。 要是检察院觉得你之前的担保方式不太对劲儿(比如保证人不行、钱没交够),就可能会让你换一种方式(比如找个新的保证人、补交点钱)。 要是觉得你现在情况变了(发现新证据或者风险变大),检察院就会下决定解除取保把你抓回去羁押。 现实操作中,案子移送后,当事人或者律师可以主动跟检察院打听打听审查的进度。如果检察院需要补充什么材料(比如保证人的新证明、你的活动报告),得赶紧给人家提供齐全,保证状态能延续下去。要是检察院决定要变一变或者把你撤掉取保,他们会给你写个书面说明告诉你为啥这么办。当事人要是不服气还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