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融资要搭好“三大基础制度”

说起来吧,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头提了个劲儿,就是得把房地产市场给稳住。这事儿得从3月16日那天说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开了个会,讲了不少道理。他们就强调,得好好利用“保交房”那个白名单制度,再把跟房地产新模式匹配的融资规矩给弄利索了。其实吧,要想让房地产市场不闹腾,长久来看还是有希望的。只要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当,就能帮咱国家经济提升质量、增加分量。 那具体咋构建这个新模式呢?最关键的是要搭好“三大基础制度”,也就是开发、融资还有销售这一套。先说开发这块儿,得把“项目公司制”给做实了。说白了就是项目公司自己说了算,企业总部只当投资人。要是还没交房就乱抽钱、提前分钱,那总部跟项目公司的风险就分不清了。这样一来,项目出了事也传染不到总部上去。 再看销售环节,最好是搞现房销售,买家看到的就是买到的。要是还得卖期房的话,预售资金的监管也得跟上。这两个环节做好了,就能把交付的风险掐灭在摇篮里。 跟这两样比起来,融资制度可就贯穿整个行业的全过程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推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就定一家或者一家银团当主办银行,资金都存进去。主办银行还得保证项目公司能拿到钱用。这个法子是咱们在“保交房”工作里摸爬滚打出来的好办法。 以前那些难题现在都能解决不少。以前一个项目找好几个银行借钱,要是出事了各家银行都怕跑得慢吃亏,抢着抽贷、断贷。结果就是火烧连营把好项目都拖垮了。现在有了主办银行制,银行跟项目公司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解决了信息不对等的问题。钱都在主办银行那里存着,银行就能更清楚地看项目的底细和前景。这样就能根据情况给更适配的服务了。 建立这个融资制度是个大工程得大家一起出力才行。比如要发挥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以城市为单位搞项目白名单。政府牵头往银行推白名单名单里头的项目;银行呢按市场规矩去评估支持对象。特别是对那些暂时有点难但还能平衡资金的项目要多给点支持。这样沟通清楚了、了解透彻了才能做出更科学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