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人民福祉和长远发展的重大课题。
当前,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特点,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职责。
1月8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5年环境资源犯罪打击情况,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从打击力度看,全国公安机关保持了对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全年立案侦办刑事案件3.7万起,创造了显著的成绩单。
其中,污染环境类案件1500余起,反映出对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等重点领域的深入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6200余起,体现了对耕地资源的有力保护;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90余起,针对性地保护了国家重要农业资源;非法采矿案件3100余起,遏制了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
这些数字背后,是公安机关对不同类型环境资源犯罪的精准打击。
从专项行动看,公安机关围绕生态保护的薄弱环节开展了多项针对性工作。
"昆仑"专项行动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实施精准打击,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45起,组织开展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5次,形成了强大的打击合力。
针对野生动物保护,公安机关开展了"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和打击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违法犯罪活动,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6万起,有效消除了危害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长江禁渔""平安长江"等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立案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900余起,查获涉案渔获物17.8万公斤,有力推动了长江生态系统的逐步恢复。
从协同共治看,生态环保工作已形成多部门联动的良好格局。
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建立了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执法司法协调机制,这一制度创新有助于形成执法合力。
公安部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部门开展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殡葬设施、长江黄河流域盗采河砂等专项整治工作,体现了纵横联动的执法模式。
同时,公安机关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风险隐患,及时以公安提示函、建议书等形式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推动了源头治理,这体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从长远规划看,生态警务机制建设是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举措。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两步走"目标,即2027年基本建成、2035年成熟定型。
这一长期规划的制定,反映了公安机关对生态警务工作的战略性思考。
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围绕四项主要任务展开,包括强化刑事打击、加强主动预防、推动综合治理、服务价值转化,这些任务既涵盖了传统的执法职能,又体现了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方向。
生态环境保护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
以法治为基、以机制为要、以协同为力,持续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把更多治理力量前移到源头预防和系统修复,才能让每一次执法办案既形成震慑,更推动完善制度与治理体系。
守住生态红线、压实各方责任,绿水青山才能持续释放更厚实的民生福祉与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