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大连这回搞了个新动作,把地方志工作的规矩给立好了。你想想看,地方志那可是专门记录咱们大连这片地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还有社会现状的文献,不光是传家宝,也是服务现在发展的重要工具。以前大家光忙着编书,现在可不一样了。 前几天出了个《大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这可是个里程碑。它就把咱大连的地方志工作给领进了一个全面法治化的新路子,不光是给城市文化打底子,更是为了提升软实力。这个办法的核心就是五大方面。 第一点是把权责给捋顺了。它把市和区(市)县的职责给划清了,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机构干实事、社会各界一起上”的工作格局。特别强调专兼职结合的方式,既发挥专业力量,又把社会资源拢进来。资料征集、保管和编纂的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验收程序,从源头就开始把关。 第二点是质量管控全程抓。从征集资料到最后出版备案,每个环节都得负责。这就好比是一套环环相扣的系统,确保编出来的书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第三点是让资源动起来。光修书不行,得会用。办法鼓励建方志馆、弄数据库,还支持数字化。鼓励大家用各种形式利用地情资料,比如搞影视制作或者搞文创产品。 第四点是给点鼓励也要有规矩。干得好的有奖励,让大家更有积极性;同时也划定了底线,谁要是篡改历史就不行。 第五点是开放共享的理念。鼓励大家给方志馆捐文献实物,这既能丰富馆藏又能发动大家一起保护历史遗产。 这办法一出来,就把国家关于文化事业和历史保护的政策给落实了,也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它把以前积累的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后办事更有依据。 展望未来,这办法一旦正式实施,大连的地方志事业肯定会在法治的保护下更好地记录城市轨迹、挖掘文化底蕴。等以后编出来的书那就是真材实料,能教育后代子孙,为咱们大连现代化建设提供长久的文化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