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数量不少,为何仍需法典化? 在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涉及的法律已达30余部的背景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引发社会关注:既有法律是否“够用”,法典编纂“新”在何处。对此,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在3月4日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编纂法典的重点不在于增加法律数量,而在于通过体系化整合与重塑,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说明了以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进展。作为新时代的重要法治成果,这部法典既梳理并整合我国生态环保法治建设经验,也将为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任务提供法律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将继续夯实法治基础,推动我国在新发展阶段更坚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