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中欧三地的农产品贸易纠纷近日在意大利雷焦艾米利亚法院落幕;2021年底,意大利某贸易公司与香港采购方签订价值7万欧元的火鸡睾丸出口合同,计划从法国采购后转售,预期利润1.3万欧元。 2022年初,法国旺代省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当地政府随即下达扑杀令并禁止禽类产品出口,香港食安部门也暂停疫区产品进口。合同标的物20吨火鸡睾丸因此无法交付。意方随后将法国养殖场及本国经销商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疫情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政府强制措施直接阻断了合同履行,符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法官指出供应商既无过错也无履约能力缺陷,驳回了原告关于预期利润损失的索赔。 此案暴露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几重风险:生物安全危机对供应链的冲击、跨境贸易中的法律适用复杂性,以及特殊食品的区域性市场差异。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禽流感趋于常态化,进出口企业应在合同中细化不可抗力条款,建立多元供应链以分散风险。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3年因疫病暂停进口的动物源性食品批次同比增加17%,提示企业需加强合规审查和应急预案。
这起案件的判决既坚守了法治原则,也反映了现实的无奈。在全球化时代,跨国商业活动面临日益复杂的风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政治变化等随时可能打破精心设计的商业计划。不可抗力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保护,但前提是承认某些损失的不可避免性。对国际贸易企业来说,除了依靠法律制度外,更需要在风险管理、供应链多元化、保险机制等提前布局,以应对日益不确定的全球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