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涉企执法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开展司法专项监督的主要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会议强调,专项监督自2025年3月起在全国部署推进,聚焦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涉企案件依法规范办理。
问题:涉企刑事“挂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秩序。
所谓“挂案”,突出表现为案件进入刑事程序后久拖不决,出现“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不再移送,或案件既不依法撤销又不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
案件长期搁置不仅增加企业合规成本和经营不确定性,还可能引发财产处置、信用评价、融资授信等连锁反应,影响企业对投资扩产、人员安排和业务布局的预期判断。
对市场而言,个案积压容易放大为制度性摩擦,影响法治环境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原因:多因素叠加导致案件“该结不结”。
一是部分案件事实证据收集难度大、专业性强,侦查取证与鉴定评估周期较长,易出现进展缓慢。
二是个别地方在执法司法衔接、管辖协作上存在机制不畅,异地执法中信息不对称、程序衔接不紧密,导致案件在不同环节间反复或停滞。
三是少数办案主体存在趋利性冲动或执法目的偏离,把企业作为“创收”对象,或以办案结果与财政收益挂钩的错误导向推高执法冲动,进而诱发程序拖延与案件久悬。
四是监督制约体系在部分环节仍需完善,特别是对“既不撤销又不移送”的消极不作为、对退回补侦后长期不重新移送等情况,缺少更为及时、刚性的纠偏机制。
影响:从个案拖延到营商环境的信心损耗。
案件长期悬置会使企业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既可能影响企业声誉与合作伙伴信任,也可能造成关键岗位人员分心、内部治理成本上升。
更重要的是,若企业感受到程序运行缺乏确定性,容易形成“怕执法”“怕办案”的心理预期,抑制创新投入与跨区域经营意愿。
对法治建设而言,刑事程序的迟延与搁置既背离程序正义,也可能削弱对违法犯罪的有效惩治与对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不利于实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要求。
对策: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案件依法清理、规范流转。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监督清理涉企刑事“挂案”,加强对“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等涉企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案件既不依法撤销又不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防止案件长期搁置。
通报显示,检察机关共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体现出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导向。
下一步,专项监督的着力点在于把“及时结案、依法办案”落到程序节点:一方面,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推动该立则立、该撤则撤、该移送则移送;另一方面,健全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减少程序空转;同时以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明确不可触碰的红线,形成“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制度效应。
前景:以法治确定性稳预期、促发展。
随着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与检察监督的深入推进,预计涉企案件办理将更加注重程序规范、证据标准与权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的制度供给将进一步增强。
短期看,集中清理和纠偏有助于释放被拖延案件的风险压力,推动涉企纠纷依法有序化解;中长期看,若能持续完善监督机制、压缩自由裁量的灰色空间、切断趋利性激励链条,将有望把“依法办案、平等保护”固化为稳定制度安排,为企业安心经营、各地公平竞争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最高检此次专项监督行动以问题为导向,直击涉企执法领域的沉疴顽疾,展现了司法机关护航经济发展的责任担当。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平衡执法力度与温度,将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这既关系市场主体信心提振,更关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色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