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起拖欠十多年、总价款高达2.7亿余元的工程款纠纷成功解决,变成了现实。这个故事发生在2014年6月,当时某建筑公司和某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结算价是2.7亿余元,但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投资公司拖欠了建筑公司5500万元工程款,建筑公司也没能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直到2025年10月,建筑公司把投资公司告上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喀什垦区人民法院,要求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支付利息。投资公司也不甘示弱,要求建筑公司承担未及时开票的违约责任。双方对立情绪严重,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 为了避免简单判决带来的执行难问题,法院采取了“分步联动、衔接履约”的策略来创新调解。法官先是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一边引导投资公司制定可行的付款方案,一边提醒建筑公司要履行开票义务。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投资公司在两年半内分六期还清5500万元,建筑公司放弃利息请求;如逾期还款则按LPR的2倍计息;建筑公司分两期开出1.2亿元增值税发票。 协议签订后,法院还给他们附了一份《自动履行告知书》,提前提示执行程序和履约责任。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旧账,还让双方从对立走向了合作。喀什垦区人民法院通过这种闭环式解纷模式,找到了让债权兑现和付款缓冲之间的平衡点。 这种转变思路的做法不仅帮助建筑公司挽回了损失,也给投资公司争取到了喘息之机。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法院提供了强大的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