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7日长春开幕,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苗伟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系统总结了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果,展现了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作为。 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上,吉林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犯罪8675人、起诉21724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40.2%,反映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改善。通过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14人,立案侦查“保护伞”5人,展示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此外,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对13起发案二十年以上的命案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说明了对历史遗留案件的司法担当。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吉林省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59人,清理涉企“挂案”287件,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财产2838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同时,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43人,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是检察工作的重点领域之一。2023年,吉林省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72人,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5800余亩,并通过专项监督推动1.2万株古树名木得到系统性保护,展现了司法机关绿色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同样成效显著。检察机关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8件,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726人,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妇女权益保护上,起诉家暴、猥亵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104人,强化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此外,检察机关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定群体起诉1327件,帮助追讨各类款项2634万元,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上,吉林省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90人,同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依法审慎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报告还显示,吉林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领域持续深化监督职能。刑事诉讼监督中,对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不批捕3955人、不起诉5362人;民事检察监督改变率达94.3%;行政检察监督采纳率99.4%;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2312件,9件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这些数据展现了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检察机关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中不断寻求力度与温度的平衡。未来需要继续坚持公正司法与主动履职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