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15时许,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青赵公路一处堆场突发火情,现场浓烟高达数十米,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
公安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经多部门联合处置,火势在一小时内得到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火灾系人为操作不当直接引发。
当天13时,涉事人员袁某、韩某在未取得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砂轮切割机对雨棚钢结构进行拆除作业。
调查显示,作业区域下方违规堆放了约3吨泡沫塑料、纸板等易燃物品,且现场未配备任何消防器材。
目击者证言与监控视频证实,切割过程中持续产生的高温火星直接引燃下方堆积物。
这起事故暴露出多重问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明知存在火灾隐患仍冒险施工;场地管理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规堆放易燃物;作业前未按规定报备审批,缺乏有效监管。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一,二人行为已涉嫌危险作业罪。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正值冬季火灾高发期,该区已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建筑工地、仓储物流等场所的违规动火作业。
统计显示,2023年全区因违规作业引发的火灾事故较上年上升12%,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法律专家指出,2021年3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首次将尚未造成重大后果但具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
本案中作业人员的行为已符合"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的构罪要件,检察机关可能提起公诉。
火灾往往始于微小疏忽,却可能终结于沉重代价。
对安全生产而言,侥幸心理是最大的隐患,制度空转是最危险的松动。
唯有把每一次动火当作一次“必须严肃对待的风险”,把每一处堆放当作一次“必须守住底线的管理”,才能以法治与治理合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让城市运行更安全、更有序、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