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天盛律令》版本研究新发现 学者揭示复合本特征与法律演变

作为12世纪中国西北地区影响深远的成文法典,《天盛律令》的版本问题长期影响西夏法制史研究。学界对其成书年代曾存近百年的分歧,文本中相互矛盾的纪年记载也一直难以解释。随着黑水城遗址出土文献的系统整理与刊布,这个问题出现了新的突破。研究发现,这部法典之所以体现为独特面貌,与西夏政权特殊的法律修订机制密切对应的。在天盛初年的重要修订中,编纂者并未整体重刻法典,而是采取局部替换的方式——将需要修改的旧版页面抽出,换入新刊印的法律条文。这种“活页式”修订使现存文献呈现新旧版面混杂的特征,不同时期的律条被汇入同一部法典之中。文本年代矛盾的更深层原因,来自西夏“以例入律”的法律传统。最新发现的敕令文书显示,天盛二十年(1168年)前后形成的司法判例曾被系统编入法典,使得部分条文反映的是修订时期的社会状况,而非初创阶段的现实。值得关注的是,黑水城出土的《律令》写本经放射性碳测年表明,其物理载体虽制作于12世纪后期,但内容叠加了从仁宗朝到神宗朝持续近半个世纪的法律修正记录。该发现具有多上学术意义。从文献学角度,它解释了同一法典中早期律文与晚期案牍并存的原因;从法制史角度,则揭示了游牧民族政权对中原律令体系的吸收与改造——在保持法典形式相对稳定的同时,通过灵活修订保障法律的实际效力。尤其是,《律令》中融合党项习惯法与唐宋律疏的条文设计,为理解中华法律文明“多元一体”的形成提供了更直接的材料支撑。基于这一进展,学界围绕三个方向展开深入研究:其一,通过版面比对重建法典的修订时序;其二,结合敦煌、吐鲁番文书考证跨民族法律术语的源流与使用;其三,以《律令》为样本开展宋、夏、金、元法律比较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丝绸之路出土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也据此调整了相关研究重点。

从版本源流入手重审《天盛律令》,不仅有助于在细读文献中澄清年代争议,也能从制度层面说明一部法典如何在治理需求与实际运行中不断更新。对当下研究而言,这提示我们:理解历史法典,既要重视文本的层累与修订痕迹,也要把握法律与社会互动的真实过程。随着新材料持续出现,对西夏法制的再认识,有望为理解中华法系多元一体的历史经验提供更扎实的学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