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纪委监委在处理一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的时候,发现了荔江镇某村的一笔经济合作社贷款流向可疑。这个贷款本来是为了发展荔枝产业,但时任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兼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某却把钱用到了别的地方。2020年10月,他把钱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支付参股公司的土地承包费和个人消费,还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7.38万元。调查组查看了贷款合同、银行流水还有会议记录,走访了相关人员后,最终认定王某存在多起违法行为。 这次案件暴露出来了问题不仅仅是王某的个人行为问题,还有村级决策管理机制上的漏洞。王某平时在村子里作风强势,搞“一言堂”,加上当时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让他有机会将小额资金“挪用”。这些小额的“借款”看似不起眼,却是逐渐侵蚀村集体资金的罪魁祸首。办案人员指出:“这是典型的‘蚂蚁搬家’式腐败”,它小额多次、长期持续,在基层往往难以察觉。 这种腐败现象危害极大。党员干部应该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严守纪律规矩和廉洁底线。对此案中暴露出的村级财务制度和决策机制的漏洞,必须进一步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扎紧制度笼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们必须高度警惕这种“细水长流”的侵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