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起,全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要启用啦

2026年7月1日开始,咱们全国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电子证照要启用啦。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五个部门一起发了个通知。这个通知给咱们详细讲了一下这个事儿。2013年、2014年印发的相关旧文件就废止了。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也就是咱们平时说的《死亡证明》,是卫生医疗机构开的,说明谁去世了,还有去世的原因。它特别重要,是咱们把户口注销、把丧事办掉的凭证。《死亡证明》由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还有民政部门共同管理,负责签这些证明的机构有医疗卫生机构。2026年7月1日以后,全国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得用国家统一制定的这个证明式样,包括电子证照、存根还有纸质版。给每个人编号的时候,主要是用他们的身份证号,要是没有身份证号就用护照或者别的有效证件号。要是婴儿或者无名尸体没登记户口又没有身份证的,那编号就是用他们的4位年流水号。这样确保每份《死亡证明》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编号,能追查到。《死亡证明》谁去领、要准备什么材料、什么情况下能领,通知里都写得很清楚。主要是逝者的近亲属去领,要是近亲属来不了可以委托别人代办。没有近亲属的话,可以是监护人或者所在的服务机构和村居委会去领。领的时候需要提供逝者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话还得有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证件。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外面或者新生儿去世的话,需要额外提供一些佐证材料。根据不同的场景,《死亡证明》由不同的人签。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或者去医院的路上去世的由负责救治的医院签;在家或者别的地方去世的由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服务中心调查后签;在国外去世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医院签;非正常死亡案件由公安机关出具。通知里还规定了签发时效和信息更正的流程。死因明确的正常死亡需要在1天内签发;信息填错了可以重新申请一次;纸质版丢了可以补办一次。但是已经办了户口注销和丧事的只补第三联,没办的补第二到第四联。补办的时候得注明是补办和补办的时间。为了提高服务效率,通知里说推进电子证照建设。2027年1月1日以后会逐步实现纸质版和电子证照同步签发。还没有条件签发电子证照的地方加快建设区域智慧健康信息平台支持这个工作。《死亡证明》纸质版和电子证照法律效力一样,大家可以用这两种证明去办户口注销和火化手续。公安机关拿着第二联或者电子证照给销户,殡仪馆拿着第四联或者电子证照给办丧事手续。各个单位要按照规定把这些联次永久保存好。通知还要求各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平台应用建立符合标准的系统保障数据安全。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纸质版之后要及时上报信息还有把电子证照在5个工作日内推送到国家平台上去。各个部门要共享死亡、销户还有火化这些信息定期推送校核数据还得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这次文件也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和建设平台;民政部门负责建设火化信息库;公安部门负责人口信息库建设和数据校核;大家紧密配合完善机制提高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