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的戴谦和赵飞燕给咱们讲述了这么个事儿:3月18日,市南法院在青岛搞了个全市头一遭的不动产过户。这原本可是个大难题,因为那房子不光是银行给的抵押贷款,还有法院的查封命令。以前的老路子走不通,要想转手或是贷款,简直像走迷宫一样绕来绕去,而且时间又长风险还大。法院干脆就决定换个法子干,拿着青岛市发的《关于开展不动产“带封过户”的通知》做了指路明灯,想办法在不解除抵押和查封的情况下把买卖做成。 为了让买卖公平又安全,法院找来了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搭把手。这个模式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儿:法院先把案子查得清清楚楚,给当事人发个法律文书定下规矩;公证处再去核实房子的所有权、抵押状况还有查封情况;一旦买卖双方谈妥了价钱,公证处就给办公证手续,把买房的钱存进专门的账户里看管着。等银行那边也批了贷款,公证处在后续的缴税、网签、过户这些环节里也一直盯着,等到钱进了户再按顺序还钱。 这下可好了,以前可能得拖好几个月的事,现在立马就“提速”了。市南法院这一招是贯彻了那种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保护大家权益的同时也盘活了那些“沉睡”的资产。戴谦和赵飞燕说,接下来法院还会继续推行这种办法,让更多难题都能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