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消费者唐女士近日在飞猪APP订购北京航班时遭遇"低价陷阱"。
在价格列表中,标注698元的选项排在最前,比第二选项便宜十余元。
唐女士按照消费习惯选择了更经济的方案,却在结算时才发现,这个"最低价"包含了61元的"延误无忧"增值服务。
最终实付价格达869元,反而比不含增值服务的709元选项高出50元。
这一经历揭示了当前在线旅游平台搭售服务的新套路。
记者对多家主流在线旅游平台的实测表明,类似情况普遍存在。
平台普遍采用将捆绑套餐包装为"最低价"、置于价格列表最显著位置的手法,使消费者在比价过程中被无意识地选中附加服务。
进入结算页面后,搭售产品被默认添加至订单,消费者最终支付的金额往往高于页面初始展示的"最低价",甚至超过不含附加服务的"裸价"选项。
涉及的增值服务范围广泛,包括航空意外险、延误补偿、接送机券、车票券、租车券及各类会员服务等。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法律规范的演变密切相关。
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明确禁止电商经营者将搭售项设为默认同意选项,要求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该规定发布后,赤裸裸的"强制捆绑"大幅减少。
然而,一些平台随之转变策略,采用更隐蔽的手段规避法律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指出,现阶段平台的做法存在法律灰色地带。
由于搭售选项并非默认勾选,也非唯一选项,从字面上看并不违反电子商务法规定。
但这种做法在缺乏醒目提醒的情况下,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消费者在选择"更便宜"选项时,往往忽视了小字提示中的增值服务内容,实际上是被诱导进行了非主动消费决策。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表示,这种搭售方式虽然表面做出了提示,但本质上仍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平台通过迎合消费者的比价习惯,将消费者本不想购买的附加服务隐蔽嵌入其中,属于变相强制搭售。
相比原来"默认勾选"和"无法取消"的硬性手段,这种做法更加隐蔽和温和,但欺骗性和误导性同样严重。
业内专家认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面施策。
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界定什么构成"显著方式"的提示,对价格排序和信息呈现方式提出具体要求。
另一方面,在线旅游平台应主动规范经营行为,在价格对比界面明确标注每个选项的具体构成,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地了解价格差异来源。
同时,平台应确保消费者在结算前能够便利地修改或取消附加服务,而不是在付款环节才发现被搭售。
消费者也需提高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选择价格选项前,应仔细查看所有价格明细说明,点开"价格明细"等详情链接了解完整信息,不要仅凭价格数字做出决策。
同时,对于不必要的增值服务,应在结算页面明确取消,而不是假设可以事后处理。
从强制搭售到隐形诱导,在线旅游平台的营销策略演变折射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业利益间的持久博弈。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监管创新需要跟上商业模式迭代的步伐。
只有建立更精细的法律标尺、更透明的交易环境,才能真正实现《电子商务法》"公平交易"的立法初衷,让消费者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不必再为识别套路耗费心力。
这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