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雄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十名农民工追回经济损失。 案件源于一项工程项目的施工纠纷。廖某金等十名农民工受雇于肖某参与施工,工程竣工后因劳动报酬产生分歧。协商未果后,农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主持调解后,肖某未能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十名农民工被迫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总额达七点六万余元及利息。 执行中发现,肖某已向部分农民工支付了大部分工资,但仍欠杨某源一点一万余元、其他九人共计二千多元。这种部分履行、部分拖欠的状况既反映出被执行人的支付能力有限,也暴露出其对法律义务的不够重视。 面对这个情况,南雄法院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认识到,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十个农民工家庭的生计,问题的严肃性和紧迫性不容忽视。 执行干警对肖某进行了耐心的法律释明。他们明确指出,无论工资金额大小,拖延或拒付都构成违法行为,不存在"小额无所谓"的侥幸空间。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详细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包括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临信用惩戒,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除了法律劝导,执行干警还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进行疏导。他们引导肖某换位思考,讲述工资对农民工家庭的重要意义,劝导其珍惜个人信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这种既讲法理又讲情理的方式,逐渐打动了被执行人。 在法院的耐心沟通下,肖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摒弃了对法律的侥幸心理,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工作。最终,肖某一次性支付了部分工资并承担了执行费用。对于仍被欠付的一万余元工资,法院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具体的支付期限。款项到位后,法院将其快速发放至十名农民工手中。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表明了善意执行理念的实际效能。相比于单纯的强制措施,通过释法明理、情理劝导等方式,既能实现法律义务的履行,又能维护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益,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这种执行方式特别适用于涉及民生、标的额相对较小但人数众多的案件。
这起讨薪案件背后,折射出我国司法体系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机制正在完善;从刚性执法到情理法交融的转变,表明了社会治理的进步,更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内涵。当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形成合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正在转化为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