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9月29日从北京发回报道,记者张素与郭超凯对此次联合行动进行了现场探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公安部这三家单位,是在当天给出了一份针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审查的新文件,目的是为了把事实查得更准、案子办得更实。 新出的意见总共有15条,其中一个关键的要求就是,给犯罪嫌疑人定罪得有足够扎实的证据。 按照规定,公安机关要结合具体情况,通过信息系统、档案或者生物识别等手段来核查身份,没经过这一步就不能确认谁是犯罪嫌疑人。 到了审判环节,法院必须查清被告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地和住址这些基本信息。办案人员要结合证人说的话、辨认笔录这些材料去核实。如果一个被告人的身份查不清楚,那就没法适用那种简易或者速裁的程序来审。 这次文件还明确了公安、检察院还有法院要把核查身份的工作给联动起来,让人口信息能顺畅地向另外两家单位开放。 对于以前判决生效后发现被告人身份弄错了的情况,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能直接下裁定去改信息;要是情况比较复杂,必要的时候可以走审判监督的路子来审,检察院也能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