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公安查处冒充警察案 男子购买制式服装招摇撞骗被依法查处

近日,江西省瑞金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案件。警方介绍——2026年1月23日——瑞金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男子身着带有警用元素的制式服装,在一起行车纠纷现场与他人发生激烈争执,言行张扬、态度蛮横。现场视频由行车记录仪拍摄并在网络传播,引发部分网友对其身份真实性的质疑。 问题:假冒警察身份“耍威风”扰乱秩序、损害权威。 公安机关随即开展核查。经比对核验,该男子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也不属于警务辅助人员。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询问核查。面对身份核验和连续追问,该男子最终承认系冒充,并交代所穿制式服装及有关标识的藏匿地点。经查,涉事人员为钟某平,无固定职业。警方依法扣押涉案制式服装及军警用标识,并将其移交属地象湖派出所更处理。 原因:低成本获取标识叠加虚荣心理,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 办案民警介绍,钟某平自称近年来通过网络渠道及实体店购买并持有多种军警用标识和制式服装,外出时以“公安警务人员”自我标榜,以获取关注和威慑。此类行为背后,一上是个体以虚假身份满足虚荣、寻求“身份加成”;另一方面也暴露出非法标识、仿制服装流通环节仍存在监管薄弱点。尤其在公共场合和突发纠纷中,“制服”容易被误认,极易被不法分子当作施压工具,进而诱发其他违法行为。 影响:侵蚀群众安全感与执法公信,放大网络传播负面效应。 冒充人民警察不仅可能直接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会带来多重负面影响:一是扰乱现场秩序,影响纠纷正常处置;二是损害公安机关形象与人民警察权威,削弱群众对正规执法的信任;三是网络传播具有放大效应,相关视频一旦被断章取义或情绪化传播,容易引发误解甚至诱发模仿,增加治理成本。警方指出,维护“人民警察”身份的严肃性,是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信任的重要内容。 对策:依法从严惩处,推动源头治理与社会共治并重。 警方表示,将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和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等行为,相关法律也明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路径。 在治理层面,业内人士认为,应坚持“打击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思路:一上强化对重点网络平台和线下渠道的排查整治,压缩仿制警用标识、制服等物品的交易空间;另一方面完善线索发现机制,推动网安、治安、巡特警、派出所等力量协同,形成从发现、核查到处置的快速闭环;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在遇到“自称执法人员”的人员时保持理性,通过查看警号、证件并及时报警等方式核实身份,避免被“制服效应”误导。 前景:常态化巡查与社会参与协同发力,维护法治秩序与公共信任。 随着网络空间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联动加强,假冒身份类违法行为的发现速度和处置效率有望提高。警方提醒,人民警察身份具有法定性与专属性,任何冒用、仿用行为都触碰法律底线。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冒充执法人员、买卖警用装备标识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维护执法权威和社会秩序。

这起案件的查处说明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提醒社会各界:人民警察形象不容冒用,执法权威必须维护。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守法,共同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也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让企图假冒执法人员的不法分子无所遁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