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的最新进展; 涉企执法中的不规范现象长期存。据最高法院督察局介绍,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环节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违规行为。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加重了企业负担,严重影响营商环境。其中,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尤为突出,直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为扭转这个局面,各级法院利用司法监督职能,对涉企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合法性审查。通过严格把关,依法纠正了367起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违规处罚问题,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了行政机关执法理念的转变。 司法实践收效良好。2025年5月底,最高法院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这一判决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强化了政府部门的守信践诺意识。 最高法院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推动全国各级法院的执法监督工作。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等多个上,为各级法院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有助于形成统一的司法标准。 从深层次看,这一专项行动反映了国家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通过司法手段规范涉企执法,既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行政机关在司法监督的约束下,更加谨慎地行使权力,更加规范地进行执法,形成了权力制约的良好机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法此次专项行动既是对行政权力的司法制衡,更是对"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关系的深度校准。当每一起涉企案件都能得到公正裁决,市场主体自会形成稳定预期,这正是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