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是为了结婚,但双方也就见过一面聊天聊得也不多,证据也不够充分。

虽然江某虹把吴某易告上了法庭,要求把花掉的20万元全部要回来,但是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却没同意。案子是在2025年10月开庭审理的,原告江某虹讲了很多她和吴某易的事儿,说她在2025年5月通过某直播平台认识了吴某易。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还见过一面,关系显得有点暧昧。江某虹主张自己是为了结婚才给吴某易打赏的,说这是有条件的赠与。后来因为觉得关系不如预期,她就觉得打赏这事有点不公平,想让法院把钱要回来。 被告吴某易和平台那边不这么认为。他们说是签约主播在干活儿呢,用户花钱买的是表演和服务。那些虚拟礼物是按规矩分给平台、公司还有主播的。法院听了双方的说法后,主要讨论了两件事:到底这打赏算消费还是送东西;还有钱能不能退回去。 法官说了,认定行为性质得看构成要件。民法典里说赠与是把东西白送别人,别人还要同意收。可江某虹打赏的时候不一样啊,她是在直播平台这特定的地方花钱买礼物的。主播表演互动,用户花钱送礼物,这就是服务和付钱的关系。再说了,主播也不能直接拿到钱,得按合同跟平台算账。这跟那种直接送东西别人拿走的赠与完全不一样。 关于退款的事,法院觉得江某虹都成年了,应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她说打赏是为了结婚,但双方也就见过一面聊天聊得也不多,证据也不够充分。感情这种事儿很复杂,光靠花钱没法保证就能成夫妻或者谈恋爱。江某虹一下子打了20万巨款出去,说明她自己也琢磨过了怎么花这笔钱。 所以法院觉得这就是花钱买服务的消费行为。最后判决下来不支持退款请求。邛崃市人民法院这一判,不光是了结了一个案子,也给新兴的网络业态定了个调子。它告诉大家参与直播互动得理性点,别把心里的期待跟钱混为一谈。这判决也能帮平台和从业者规范规矩、分清责任,以后大家上网消费会更清楚界限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