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狗养在家里,出了事我就得赔?法律到底咋规定的?”

各位听众,咱们今天聊聊大家关心的“宠物侵权”这块事儿。这年头养宠物的家庭是越来越多了,不过要是平时不咋上心,狗啊猫的乱窜乱咬,很容易惹麻烦。要是真出了事,大家心里肯定都有个问号:我把狗养在家里,出了事我就得赔?法律到底咋规定的?咱们就拿一起真事儿来说说道理。 事情发生在某市的一个小区里头。某天李先生牵着一条狗坐电梯,结果狗没戴嘴套,牵引绳还拖了2米长。电梯门刚一开,对面准备出门的王某就遭了秧,那条狗猛地冲过去把他右手给蹭破了皮。事后李先生还挺硬气,“我的狗一直打疫苗了”,直接就拒绝赔钱。物业公司赶紧调了监控报了警,社区也过来调解了好一阵儿。 王某后来去医院一看,虽然没出血但还是打了狂犬疫苗和破伤风针,这一来一去又产生了医疗费、交通费还有误工费。折腾了这么一圈后,王某一纸诉状把李先生给告上了法院。这案子说白了就是动物饲养人责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45条写得明明白白:只要是饲养的动物把人伤着了,不管是养狗的还是管狗的,都得担责;除非能证明是人家故意或者有重大过错才会减轻或者不赔。 这案子里王某也就是正常坐着电梯要出门,也没摸也没逗狗,根本没有故意或者大错,所以养狗的就得全赔。《民法典》第1246条还有个规定:不按规矩来,给动物不做安全措施伤着人的,那也是过错推定原则——只要没戴嘴套、牵引绳太长就算违规认定有过错了。这里面李先生是在封闭的电梯里也没给狗戴嘴套,还拿了2米长的牵引绳带着中型犬,这显然是违规操作。 至于赔多少?《民法典》1179条说了伤了人就得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必要开销还有误工费。这案子最后法院判下来让李先生一共赔了5800元。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也说了养宠物不能影响别人生活。 虽说养宠物是大家的自由,但这自由也不能越过法律那条线。文明养狗不光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保护。咱们不妨从系一根短绳、多提醒一声做起,一起把咱们的社区环境弄得更安全、更和谐、更宜居。(融媒记者刘凯旋、张丹本期编辑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