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政府获悉,《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日前正式发布,此地方性规章的出台,旨通过法治化手段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从源头提升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重要技术依据。该办法所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通过分析建设工程场地及周边地震活动与地震地质环境,依据工程设防风险水准,确定与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烈度、地震动参数,并预测场地可能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这一科学评价过程,为工程抗震设计提供了精准的技术支撑。 办法明确了监管责任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在适用范围上,办法规定四类建设工程必须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以及对本省具有重大价值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工程。这一分类表明了风险分级管理的科学理念。 在实施机制上,办法强化了各方责任。建设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对报告质量承担全部责任。办法明确禁止评价单位以他人名义承揽业务或出借资质,堵塞了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建设单位则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形成了从评价到实施的完整责任链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创新性地提出推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在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或周边10公里范围内存在地震活动断层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区域,可统一开展区域性评价。这一举措既提高了评价效率,又降低了企业成本,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理念。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张阳玺认为,新办法是对1996年旧规的全面升级。通过法治化手段,确保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及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必须经过科学规范的评价,相当于为建设工程系上了"抗震安全带",从源头提升了抗震防灾能力。 陕西地处我国南北地震带北段,地震地质构造复杂,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破坏性地震。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抗震设防需求日益迫切。此次办法的出台,正是基于这一现实需要,通过制度创新筑牢安全防线。 从全国范围看,各地正优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体系。陕西此次立法既借鉴了先进经验,又结合了本省实际,为西部地区地震安全管理提供了有益探索。办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涉及的单位预留了充足的准备时间。
防震减灾的关键在于将自然风险转化为可控的工程要求和制度约束;陕西此次修订既强调科学评估的重要性,也注重成果落地实施,通过完善责任链条和行业规范推动抗震设防真正见效。随着制度执行和技术标准不断优化,工程建设将更具韧性,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