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十五五”进口税收优惠政策:从种源保障到海洋油气开发稳供降本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阶段,我国财税政策再添新举措。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两份文件,围绕“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和能源资源勘探开发,推出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这套政策落地,意味着我国在关键领域供应链保障上深入加力。 当前,全球种业竞争升温,能源安全形势也更趋复杂。数据显示,我国农作物种业市场规模已超千亿元,但部分高端种子仍依赖进口;同时,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长期处于高位,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装备与技术能力仍需提升。此次政策出台,针对上述短板进行定向支持。 在种业领域,新政明确三类免税项目:一是列入《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的品种;二是科研机构进口、用于育种研究的野生动植物种源;三是军警消防部门进口的工作犬及其繁育材料。文件特别强调对科研育种环节的支持,有望为种业关键技术攻关提供更直接的政策助力。 能源领域政策更聚焦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天然气进口。根据文件,自营和中外合作海洋油气项目进口设备可享受关税减免;不同时期签订的天然气进口合同,可获得30%-80%不等的增值税返还。有关措施将降低企业勘探开发成本,提升深海油气资源自主开发能力。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政策呈现三上特点:一是支持周期覆盖整个“十五五”时期;二是指向明确,聚焦种业创新与能源安全两大重点;三是政策力度加大,免税范围较“十四五”进一步扩展。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表示,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税收优惠将加快引进国外优质种质资源,为种业振兴提供支撑。 从长期看,上述政策将带来多重效应。一方面,进口成本下降有助于引入更多国际先进技术和资源;另一方面,政策红利将向产业链上下游传导,带动相关行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尤其在全球供应链调整背景下,这类政策有助于增强我国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

种子与能源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支点;通过更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我国既为战略性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也为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提供支撑。政策的推出表明——在新发展阶段——我国正以更主动、更务实的方式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战略目标合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