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花了1.8万元,在2024年6月通过在线平台预订了6天5晚的邮轮旅行,选了一个号称视野最好的“精选阳台房”。为了稳妥,她还特意打电话问客服,“这个房间有没有遮挡?”客服回话说,“没遮挡。”但到了2024年8月登船一看,视线全被前面的白帐篷挡住了,连海都看不到。周女士第一次坐邮轮,船上的服务员都是外国人,她当时没敢当场提换房,心里特别憋屈。 回上海后,她把这家邮轮公司和在线平台一起告到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要求退全款并赔三倍钱。周女士觉得,平台没给她提供官方宣传的那种好房型,属于忽悠人。平台辩解说自己只是代售,实际服务由邮轮公司负责。邮轮公司则说官方页面写的是“以实际为准”,既然周女士没在船上提意见,损失就得自己扛。 法院查了一下合同发现,平台虽然发了确认单,但页面上写着“船司直营”,登船通知书里也写了真实情况。这说明平台早就把责任推给了邮轮公司,周女士心里也清楚两公司的关系。既然服务是邮轮公司提供的,平台就不用担责了。 法院还看了房间情况,确实有遮挡算是履约有问题。不过邮轮旅行不光看海景还有吃喝玩乐这些综合因素。法官算了一笔账,让邮轮公司退给周女士6000元就当是补偿。至于“退一赔三”,没证据支持。 法官提醒大家以后坐邮轮前一定要仔细看介绍,如果发现不对劲得马上问清楚。要是上船后发现跟宣传差太多,最好当场找船方换房或者留证据。商家那边得把房型面积这些核心信息说清楚点。哪怕写了“以实际为准”,也不能随便糊弄消费者。 像这种综合服务的产品,定价不光看海景也看其他服务体验。这次因为不算欺诈所以不赔三倍钱。法院根据影响大小酌定退费金额更公平。 最后还给平台提个醒:卖东西的时候得把卖家信息写明白;对商家的宣传内容要好好审核;消费者投诉得及时处理好;引导商家规规矩矩做生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