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政策实施五年来,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正在逐步恢复生机活力。
江豚逐浪戏水、"母子豚"同游的景象在武汉、南京等多处水域频频出现,成为长江生态改善最直观的见证。
这一变化背后,是一项覆盖面广、时间跨度长的系统性生态保护工程的扎实推进。
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正式启动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制度。
这一决策的出台,源于长江水生生物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
长期以来,过度捕捞导致长江鱼类资源大幅衰退,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
禁渔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给予长江充分的休养生息时间,实现水生生物资源的自然恢复和生态系统的逐步修复。
五年的禁渔实践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系统监测数据,长江江豚种群数量从禁渔初期持续增长,2025年已恢复至1426头。
更为重要的是,长江干流的整体鱼类资源量实现了显著提升。
中国科学院院士、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专家组组长桂建芳介绍,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达到2.4千克,这意味着鱼类密度已经恢复到禁渔前2020年的两倍水平。
鄱阳湖、洞庭湖等六个主要湖泊的鱼类资源量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太湖的增幅最为显著,达到禁渔前的2.3倍。
珍稀物种的保护成效尤为突出。
被誉为长江水生生物"活化石"的中华鲟,其人工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
农业农村部运用超声波遥测、网具监测、环境DNA分析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结果显示约12.2%的放流幼鱼已通过长江口入海生活,幼鱼体长和体重均有明显增长。
与此同时,一些消失多年的物种重新在长江出现。
时隔30多年,鳤的产卵场在长江中游被重新发现;时隔20多年,圆口铜鱼的自然繁殖鱼卵在重庆江段被发现;胭脂鱼、川陕哲罗鲑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自然繁殖活动相继被记录。
这些发现充分表明,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在持续提升,保护修复的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禁渔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执法监管。
五年来,各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目前,长江流域现有农业渔政执法人员约1万人,乡镇赋权执法人员6180人,组建了2.3万余人的"护渔员"协助巡护队伍,配备了无人机、渔政船艇等现代化执法装备。
执法部门聚焦重点区域和时段,集中整治涉渔"三无"船舶、违规垂钓、地下交易等违法行为。
然而,随着水生生物资源的持续恢复,非法捕捞的利益诱惑也在不断加大。
近两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潜水电捕鱼、遥控无人船打窝下网,以及利用无人机、夜视仪进行反侦查等新型违法手段。
为此,农业农村部今年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部署开展"一打两清两整治"执法行动,组织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长江野生鱼专项行动,清理销售禁用网具、清理禁捕水域残存网具,整治非法船舶、整治违规垂钓,进一步强化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妥善安置退捕渔民是禁渔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长江十年禁渔涉及沿江23.1万退捕渔民的基本生计,他们为长江大保护作出了重大贡献。
沿江各地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就业帮扶、优化创业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措并举,逐步增强退捕渔民的生计可持续性。
目前,我国对23.1万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落实了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基本实现转产就业。
涌现出"三姑娘"陈兰香等一批自力更生、创业致富的典型,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禁渔五年带来的变化说明,生态修复并非一时之功,却也绝非遥不可及。
把“十年禁渔”这项系统工程抓在经常、落到细处,既要以严格执法守住红线,也要以科技与制度提升治理效能,更要以民生保障凝聚共治力量。
让长江“鱼翔浅底、江豚逐浪”的景象更加常见,不仅关乎一条大江的生机,也关乎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生态底色与长远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