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昌平区两起户外登山涉险事件的被救人员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成功完成救援费用追缴。
据了解,被救驴友向昌平区两个山村捐赠了280件救生衣,用于汛期河道巡护和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工作。
这是北京市首例以公益代偿方式完成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追偿的案例,标志着救援费用追缴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问题的严峻性不容忽视。
今年11月29日,昌平区先后发生两起驴友遇险事件。
当日18时,13名登山者在十三陵镇未开发地区失联,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连续搜救9小时才将其全部救出;同日22时,延寿镇大杨山附近又有3名成年人因体力不支被困,救援人员用时近8小时才完成救援。
这些事件充分反映出部分登山爱好者对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对公共资源缺乏尊重的问题。
任性涉险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每一次驴友遇险,都意味着数十名救援队员需要携带各种装备给养,冒着恶劣天气条件连夜开展救援工作。
这不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还无形中增加了救援人员的生命风险。
昌平区作为山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历来是户外登山爱好者的聚集地,也成为了救援工作的多发地。
如何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成为了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为了规范户外登山行为,昌平区制定了《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对因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人员,保留了追缴救援费用等权利。
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治精神,也为追缴救援费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传统的经济追偿方式存在明显局限性。
单纯要求驴友交钱,容易形成"花钱买免责"的心理,一些人甚至会抱着"大不了交点钱了事"的侥幸心态。
同时,由于追缴不具有强制性,实际收缴率往往不理想。
更为重要的是,仅通过经济处罚难以达到真正的教育目的,无法从根本上改变驴友的安全意识。
公益代偿模式的创新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有效回应。
与单纯交钱相比,公益代偿要求被救人员参与社会服务、公益活动或公益宣传,这种做法具有多重优势。
首先,参与公益活动意味着被救人员需要现身说法、抛头露面,这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警示和教育。
其次,在购买和捐赠救援物资的过程中,驴友能够更深刻地感受到救援工作的不易,加深对自己违规行为的反省。
再次,捐赠的物资能够为当地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实现了追缴救援费用与社会公益的有机结合。
从教育学角度看,公益代偿体现了"寓教于罚"的理念。
相比于单纯的经济处罚,这种做法更能引发当事人的内省,促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同时,通过现身说法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不仅能够"挽救一个人,教育一大片",还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引导更多登山爱好者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户外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昌平区规定主动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的被救人员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
这一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了柔性管理的特点,既保证了追缴的有效性,又为违规者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种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做法,为其他地区的救援费用追缴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前,户外运动爱好者数量不断增加,安全事故也随之增多。
如何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同时,又能够有效利用救援资源、提高救援效率,是各地政府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昌平区的这一创新举措表明,通过制度创新和方式创新,完全可以在保护公众权益和教育违规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救援永远是对生命的托举,但不应成为任性冒险的“默认兜底”。
昌平区以公益代偿探索责任承担新路径,体现了对公共资源的珍惜、对救援人员安全的尊重,也为户外活动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让每一次“被救”都成为一次清醒的教育,让每一次出发都建立在对规则与风险的敬畏之上,方能在热爱山野与守住底线之间找到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