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到底还能不能拿到十倍的赔偿?

话说那个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到底还能不能拿到十倍的赔偿?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特别是在咱们每天都得吃的食品、药品领域,法律到底是怎么定规矩的?这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咱们就用个真事来唠唠这里面的门道。 事情是这么回事:有个被告T某在朋友圈里卖减肥产品,原告C某看见后就找他买了4000元的货。货到了手,C某没急着吃,立马找T某说这东西有违禁成分,要退钱,还要按货款十倍赔钱!俩人谈崩了,C某就把T某告到了公安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的时候发现这案子有点怪。首先是这产品不靠谱,属于保健食品,但没质检合格证、没中文标签,连厂名都找不着,典型的“三无”。再看买家也不简单,查了下他近三年在全国各地打了几十起类似的官司。就在买T某的东西同时,他还从另外两家买了同类产品也去告。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没直接判案,而是让两边坐下来聊。法官告诉T某卖这东西违法且有害。同时也跟C某解释了法律规定。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退钱并给赔偿金,T某当场给了钱。 大家肯定好奇:明明是知假买假甚至是职业打假的人,法院为啥还支持他?这不就鼓励人家钻空子赚钱吗?别急,法官给出了理由:因为是“食品药品”。这东西直接关系到咱的命根子,法律对这方面要求特别严。 高额赔偿是个重典。法律规定“退一赔十”,就是为了让那些做坏东西的人付出惨重代价不敢再干。还有司法解释撑腰呢。最高人民法院那个规定说:哪怕你知道这东西有问题还买了索赔,法院也不支持商家拿这个当借口。 当然法律也在变。最新的解释说了:对于“知假买假”,法院只在“合理生活需要”范围内支持你。你要是买几包问题零食、几瓶问题饮料要赔偿没问题;要是成吨买为了索赔巨额牟利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个例子给所有人提个醒: 给消费者:买到质量不达标的食品药品时不管知不知道都能依法维权要赔偿。这不仅是为自己好也是在净化市场保护大家。 给经营者:千万别侥幸心理特别是做食品药品的卖“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不仅要赔钱还有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严重的还会坐牢。 最后想说“3·15”不光是个日子更是一种态度咱们一起努力用法律武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The End一审:胡晓君 /二审:张荣 /三审: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