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呈现:直播泛滥成为行业顽疾 记者调查发现,直播乱象已从餐饮、温泉等传统服务业蔓延至游泳馆、健身房、瑜伽馆、美容院、理发店等多个领域。
在抖音等主流直播平台上,分布于全国各地的此类直播间数量庞大,日均直播场次众多。
以上海某健身馆为例,其账号自2025年3月起已累计直播超过400场,镜头长期对准泳池区域,将游泳者的活动情景实时呈现在网络平台。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些直播设备通常隐蔽性强,以不起眼的三脚架和手机形式出现,容易被消费者忽视。
在整个消费过程中,商家工作人员始终未对直播行为进行任何提醒或说明,消费者对自己被纳入直播画面一事往往毫不知情。
二、侵权表现:消费者"衣冠不整"被暴露 与以往直播餐饮菜品或店铺环境不同,游泳、健身、美容等服务场景具有特殊性。
消费者在这些场所处于特定的生理状态,穿着相对暴露或不完整。
商家将镜头对准这些场景进行直播,实际上是将消费者的肖像、隐私信息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给消费者带来的不适感和隐私侵害程度远超其他行业。
记者在直播录屏中清晰看到,消费者理发、美容、游泳的全过程被完整记录并实时传播。
这些画面不仅涉及消费者的肖像权,更涉及其隐私权、人格尊严等多项基本权益。
三、商家回应:说辞难以成立 面对记者的质询,多家商家采取了相似的应对策略。
当被问及是否获得消费者同意时,商家多以"我拍的是店铺设施""未对着人""斜着拍摄"等说辞进行辩解,对是否告知消费者的问题则含糊其辞,承诺"会和他们说一下"但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然而,这些说辞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
江苏高院公布的一起判例表明,即使商家声称拍摄的是菜品和店铺标志,但只要消费者的肖像被暴露在直播镜头中,就已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
该案中,法院判决涉事火锅店发布道歉视频并支付消费者精神抚慰金500元。
四、法律依据:肖像权保护有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肖像权属于人格权范畴,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经肖像权人明确同意的除外。
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进行直播,将消费者肖像用于商业推广,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已明确指出,消费者的"脸"属于消费者自己,商家无权滥用。
任何"自由"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上海市虹口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也已针对此类现象发布指导意见,强调商家的法律责任。
五、问题根源:商业利益驱动与监管缺位 直播乱象的产生,根本上源于商家对商业利益的追逐。
通过直播展示真实的消费场景,能够吸引更多网络用户关注,进而转化为客户和销售额。
这种利益驱动使得一些商家忽视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同时,平台监管的相对缺位也为乱象提供了温床。
直播平台对商家上传内容的审核力度不足,对涉及他人肖像的直播内容缺乏有效的事前审查机制。
六、前景展望:多方联动规范行业秩序 要有效遏制直播乱象,需要政府部门、直播平台、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等多方形成合力。
政府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商家进行处罚;直播平台应完善审核机制,对涉及他人肖像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行业协会应制定行业规范,引导商家规范经营;消费者应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直播可以成为服务业数字化的工具,但不能成为侵蚀个人权利的借口。
对消费者而言,走进泳池、理发店或美容院,不应先担心自己是否正在“被围观”。
守住人格权的底线,既是对每一位顾客的尊重,也是对行业长期信誉的投资。
让镜头对准产品与服务、让规则保护每一个人,才是线下商业拥抱线上传播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