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肖北庚:以法治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推动政府采购法修订提速

问题所:两法衔接存在隐患,立法滞后制约市场活力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政府采购领域的立法协调问题更加突出。现行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施行至今已二十余年,制度框架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逐步显现。如果政府采购法修订未能与招标投标法修订同步推进,两部法律在程序规则、适用范围、监管机制等可能出现衔接断点,影响政府采购实践的规范运行,并增加市场主体的制度不确定性。 对此——肖北庚代表指出——他去年提出“加快修订”,今年深入强调“加紧推进”,措辞的变化反映出问题的紧迫性。在他看来,立法节奏如果跟不上改革进程,法律可能从保障发展的制度安排,变成制约市场活力的现实障碍。 原因分析:多重因素叠加,修法需求已刻不容缓 政府采购法全面修订的紧迫性并非源于单一原因,而是多重现实需求叠加的结果。 其一,政策导向更为明确。“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消除要素获取、资质认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上的市场壁垒,并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为政府采购法修订提供了清晰方向。 其二,数智化转型推动制度更新。数字化、智能化采购方式实践中广泛应用,但现有法律在数据安全、电子化程序、平台监管等上仍存空白,需要通过立法补齐规则。 其三,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其制度是否公平、透明、统一,直接影响竞争秩序与市场主体的平等参与。 影响评估:立法质量牵动发展全局 肖北庚代表的履职实践显示,立法推进的影响不止于文本完善。去年他提交的关于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的建议,获得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反馈,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立法进程和条款完善,表明代表建议在立法决策中具有实际作用。 同时,作为地方党委与政府法律顾问,他推动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政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策,助力衡阳市、张家界市武陵源区获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这个实践也说明,高质量立法与高水平治理相互支撑:制度越清晰,治理越规范,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也越强。 对策建议:同步推进修法,构建协调统一的制度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肖北庚代表提出:政府采购法修订应与招标投标法修订同步推进,确保两部法律在制度逻辑、程序规则和监管机制上衔接一致,避免因进度不同步引发制度摩擦。 在具体方向上,修订工作应重点回应以下上:一是建立适应数智化采购的程序规范;二是明确政府采购中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防止以采购程序变相设置地方壁垒;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履约监督与绩效评价;四是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更好衔接,为双边及区域贸易协定落地提供国内法支持。 前景展望:以良法善治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撑,立法质量关系治理效能。随着全国两会召开,政府采购法修订议题有望进一步凝聚共识并加快推进。从更宏观的视角看,这一立法进程不仅关系政府采购领域的规范运行,也将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商环境优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产生重要影响。

立法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围绕政府采购法修订的建言,反映了代表从改革全局审视制度供给的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规则更新,以系统思维加强法律衔接,以技术变革完善治理工具,才能把制度完善更有效转化为发展动力与民生收益,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