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钱谁担责,别以为只是个打工的就没事了

咱们平时喝多了找代驾,万一出事到底谁掏钱?其实很简单,给大家画一张图,大家就能搞懂责任在谁的头上。首先来说说有偿代驾。《侵权责任法》第49条早就把规矩讲透了,车主要是把车钥匙交给代驾,这时候发生事故,一般来说你不用背这个锅。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先看看交强险能不能赔满,如果还不够,剩下的钱得由代驾自己承担。只有当车主自己在事故里也有责任时,才得赔一部分钱。换句话说,只要钥匙交出去了,要是责任认定书下来后不是你的错,你基本上就没啥大问题了。 接下来看看无偿代驾。亲戚朋友帮忙开车送你回家这种“顺手情”,法律上叫做“无偿帮工”。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要是帮工人也就是代驾不小心撞了人或者车,责任主要得由车主扛着。当然了,除非代驾是故意撞的或者有特别重大的过失,这时候才需要你和他一起赔钱。记住一点:免费帮忙也得负责,你想甩锅给别人得看他是不是有明显的恶意。 要是你自己掏钱雇了代驾,法律上就把这层关系当成“雇佣”。《民法典》第1192条说得很明白:雇员在上班时间出了事故,先保险赔,不够了雇主也就是你再接着赔;如果雇员是故意的或者有重大过失,你还得连带赔钱。一句话总结:谁给钱谁担责,别以为只是个打工的就没事了。 再说说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会签个书面的《代驾服务合同》,这就变成了委托关系。要是刮蹭了别人的车,还是先保险赔不够了公司给你兜着。《民法典》第929条也说了:受托人也就是代驾公司没尽到责任造成损失,转委托人也就是车主不用赔。记住啊: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风险自负,别再给公司背黑锅了。 最后说说酒店提供的餐后代驾服务。这其实就是消费合同里的一部分服务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要求酒店必须把客人安全送到家。一旦出事没送到目的地就是违约行为,《民法典》第577条给消费者留了后路:你可以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所以以后别再说酒店代驾撞车不赔了,拿着合同和发票去法院打官司,赢面很大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