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一小学教师连续旷工超15日被解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再次得到严格执行

问题: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4日发布的解聘公告显示,该校教师甘成自2025年8月28日起无故离岗,截至公告发布时已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经核查,其未按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也未向学校说明离岗原因,已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原因:学校调查称,事件发生后即启动联系程序,但始终未能与当事人建立有效沟通。校方人事部门负责人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个工作日,可作为解聘情形。此次处理旨在依规执行管理要求,保障正常教学秩序。 影响:作为江苏省重点实验小学,该校此次人事处理在教育系统引发关注。教育专家认为,此类案例具有一定警示作用,既反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执行力度提升,也体现基层学校管理更规范。公告同时提示,涉事教师如逾期未办理有关手续,可能面临自动离职等法律后果。 对策:公告要求当事人于2026年3月31日前到校办理相关手续。为确保程序合规,学校已通过官网公告、邮寄通知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法律界人士建议,事业单位处理类似情况应做好证据留存,严格遵循程序,兼顾单位管理需要与当事人申诉权保障。 前景:有观察人士指出,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进,规范化的人事管理案例或将增多。此次事件可能成为教育系统加强师资队伍管理的一个参考样本,对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未来,人事管理将在制度约束与人文关怀之间寻求更合理的平衡。

教育运行离不开稳定的教师队伍。对无故旷工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既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的必要举措,也是推动学校治理走向规范化、法治化的应有之义。只有把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并在程序正当的基础上体现管理温度,才能更好维护校园稳定与教育质量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