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探索民宿泳池监管新路径 公益诉讼推动行业安全规范

随着乡村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民宿已成为崇明区重要的新兴业态。

数据显示,崇明在营乡村民宿约1100家,占全市大头,其中近40家配套建设泳池或嬉水池。

然而,这一快速增长的产业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去年国庆假期,一起12岁女童在苏州酒店游泳池溺水事故引发关注。

调查发现,涉事酒店游泳池涉嫌无证经营。

类似事故在国内频频发生,暴露出行业深层次的安全监管漏洞。

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崇明区检察机关的重视。

去年夏季,崇明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对辖区40家配备泳池或嬉水池的乡村民宿展开专项"安全体检"。

检查结果令人担忧。

在竖新镇一家酒店,检察机关发现其拥有超过100平方米的游泳池,正向住宿客人提供游泳服务,但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在建设镇一家民宿庄园,现场既无水过滤系统,也无救生员和救生设备,更缺乏安全警示标识。

在庙镇一家民宿,虽持有《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但经检测发现池水pH值超过规定标准。

调查表明,配套设施不齐、证照不全、卫生水质隐患,是民宿泳池集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框架的不完善。

市人大代表、崇明民宿协会会长周琴坦言,对民宿涉水场所的定义本身就存在争议。

最初曾将所有涉水场所定性为泳池,但实际勘察发现,有些水池根本不符合游泳池标准。

后来虽延伸到蓄水池和儿童嬉水池方向探讨,但始终未形成统一认识。

这种定义上的模糊直接影响业主的设备采购和水质自测标准选择。

从法律层面看,现有框架存在明显空白。

崇明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主任程竹松指出,上海尚未明确民宿游泳池是否应归属《全民健身条例》规定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管理,导致民宿泳池未纳入体育部门监管范围。

卫生部门因民宿泳池不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游泳场(馆)",认为缺乏发放卫生许可证的法定依据。

文旅局虽为民宿行业主管部门,但因界定标准不明确,同样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这一问题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

面对这一困局,崇明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以公益诉讼为抓手,联合体育、卫生、文旅等行政部门和民宿行业协会,共同探索民宿涉水场所的规范管理。

在港西镇一家民宿的现场勘查中,检察机关了解到该民宿正向体育部门申办高危体育项目许可证,相关配套设施也将跟进完善。

这标志着民宿泳池纳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崇明区检察院数字公益检察办公室主任许佩琰介绍,通过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逐步理清了民宿涉水场所的分类标准,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边界。

这一"崇明经验"为全市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民宿泳池看似是“小设施”,背后却牵涉公共安全、行业规范与监管边界的系统治理。

把风险挡在事故之前,既需要经营者守法合规、把安全成本当作必要投入,也需要监管部门以分类标准补齐制度空白、以协同机制消除职责断点。

只有让“谁来管、怎么管、按什么管”更清晰,乡村民宿这一新业态才能在安全与活力之间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