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吸睛、小字找补”让人苦了太久

12月1日,《法治日报》曝出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儿。好多品牌搞促销,那些“大字吸睛、小字找补”的招数真是把人坑苦了。你想想啊,那些醒目的大字、生动的视频是不是总是吸引你的眼球,说什么大折扣、产品多好用?可等到你买了东西才发现,那些关键的限制条件和免责声明呢?全都藏在角落里,字小得不行,颜色还暗淡,简直是在耍赖。 这种现象在网上网下都很常见。商家就像在玩游戏的“正副本”:用大字吸引注意力是“正本”,用小字限制责任是“副本”。“正本”里往往水分大,“副本”反而更真实,但消费者通常就被那大字给忽悠过去了。 这种做法其实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广告法规定广告得准确清楚,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虚假宣传。如果大字里有绝对化用语,小字里的解释根本没人看,那就违法了;要是商家用小字隐瞒关键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目前我们的法律对这方面要求挺明确,但具体的实施细则却少得可怜。这就给商家留下了空子——只要加了小字说明,不管多隐蔽,商家都能辩称自己已经告知了消费者。 为了防止这种乱象继续伤害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必须要动真格的。得给商家的“小字找补”戴上“监管笼头”,让信息对称起来。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监测和筛查能力,多去巡查那些重点行业和商品。平台也要加强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得严肃处理。商家也得算好账,讲诚信守规矩。消费者自己也要多个心眼儿,看完“大字”记得去看看“小字”。要是发现两套说法不一致,别犹豫,赶紧找消协或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 说实话,“大字吸睛、小字找补”这事儿让消费者苦了太久了。希望各方面能齐心合力把它解决掉,让这种坑人的招数赶紧成为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