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3月18日,扬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这份通知,它由市总权保部供稿,经过夏圣坤和郝明然的审核,最终由孙凌雷审签。这份通知主要是给各用人单位的领导看的。大家常说最美人间四月天,但其实春秋两季都是很棒的季节。现在国家对素质教育很重视,也开始关注家庭亲子互动,所以今年我省中小学推行了“春秋假”制度。这样孩子们就能在忙碌的课业之外,多些机会接触大自然,参加社会实践。可问题是,如果家长因为工作没办法休假,“假”就变成了“看护难”的真空期。这不仅让原本想让孩子从书本走向生活的美好初衷没法实现,还让很多家庭感到困扰。所以我们真心希望贵单位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给员工安排错峰休假,支持有中小学子女的员工在这段时间请假陪孩子。 为什么要建议单位这么做呢?第一点,这能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当单位为员工的“小家”着想时,员工才会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大家”。第二点,这样能实现真正的错峰出行,降低各方成本。春秋假期间是传统旅游淡季,鼓励员工这个时候休假可以避开旅游旺季的拥堵,让他们有更好的亲子旅行体验。第三点,这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方式。单位是社会的一部分,支持员工履行家庭责任也是在间接参与下一代的教育。这不仅能培养出身心健康、视野开阔的未来劳动者,也是单位践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关于具体怎么做呢?我们提出了几个建议:一是制度弹性化。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给家里有中小学子女的员工更灵活的考勤制度。二是休假合理化。支持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带薪年休假分段拆分使用。三是沟通前置化。建议单位提前建立员工家庭学龄子女信息台账并公布休假审批原则。四是协商明确化。建议将错峰休假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中。 希望通过这个倡议能让单位和员工实现双赢局面。用单位的一点小调整换来员工家庭的大幸福,用员工的高归属感反哺单位的稳定发展。我们希望大家能在春天陪孩子去看花开,在秋天陪孩子去捡落叶。这不仅仅是一次休假更是一次关乎爱和成长的投资。最后感谢贵单位为员工福祉和社会发展所做的每一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