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咋能随随便便送人?法院给出了一个狠判:确认徐某对吴某的赠与无效!

嘿,大家听说了吗?最近有个挺有意思的案子在网上火了。就在2024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了一桩夫妻共同财产被挪用的官司。事情是这样的:徐某的老婆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收拾遗物的时候发现,徐某从2015年到2017年间,居然偷偷给一个叫吴某的女子转了386,840元。这钱转得五花八门,像是情人节、妇女节,甚至吴某的生日都有转账记录。王某一看就觉得不对劲,断定这两人有不正当关系。 于是王某就把吴某告上了婺城区人民法院,她的理由很简单:夫妻共同财产咋能随随便便送人呢?这种行为既不忠诚也违反道德。不过吴某倒是挺实在,当庭就承认了两人有过男女关系。她还解释说这些钱是用来一起生活开销的,比如买东西、租房子还有出去玩之类的花销。 婺城区人民法院这回的态度很明确。法院认为徐某给吴某转账的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依附于婚外情的赠与。这种行为有两个大问题:第一,违背了夫妻要忠诚的规定;第二,侵犯了配偶王某对财产的共有权。 法院还说了句实在话:就算这些钱真的花了出去,也不能改变赠与行为一开始就是错的这一事实。至于吴某说自己不知道徐某已婚这件事,根本不影响法院对她行为的判定。 最后法院给出了一个狠判:确认徐某对吴某的赠与无效!要求吴某必须把386,840元如数返还给王某,并且还要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损失117,452.16元。 这事儿其实挺有警示意义的。它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得很严,一方不能擅自决定怎么用。如果你把钱给了婚外情的对象想占便宜,那最后大概率会输得“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