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2025年12月的一天,沈阳市民李先生遇到了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他在2025年12月刚花了41公里的里程把全新的别克GL8陆尚插混汽车从沈阳恒兴畅通汽车销售公司开回家。这车刚买回来不久,李先生又回到了4S店咨询一些智能功能的使用方法。销售员刘经理正在给李先生讲解的时候,突然有辆车开过来,刘经理没注意就打开了车门,结果把后车给撞了。 这事儿发生以后,交警判定是李先生的全责。李先生觉得挺委屈,自己车刚买还没开几天就坏了,而且是在4S店里面发生的事,主要是因为刘经理操作不当才出的车祸,4S店应该负责。刘经理一开始答应负责修车后的差价赔偿,让李先生先用自己的车险把两车修好。李先生觉得这个办法还行,就同意了。后来修车一共花了2万多块钱,都是李先生自己掏腰包的保险费。 可问题是车修好了之后,两家的说法就不一样了。刘经理提出来用保养券或者是下次买车打折来补偿李先生,但李先生坚决不同意这种做法。后来4S店的态度变了,直接建议李先生去告那个销售员刘强,也不再主动谈赔偿折损的事了。为了避免车子贬值得太厉害,李先生最后还是把车给卖了。他说这车卖出去和新车价比少了大概3.5万元。 对于这件事,沈阳恒兴畅通汽车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回应说:“他们店确实提过给保养券和保险上浮的钱来补偿李先生的损失。”但刘经理觉得李先生是后来把车卖了才提的这茬赔偿要求,“完全没道理”。他让李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告店里或者告那个员工都行”。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刘强律师分析说:“这其实就是个责任划分的问题。”销售员在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时候撞坏了车,这属于工作期间的行为,“法律上应该是4S店赔”,而不是让那个员工自己掏钱。要是消费者说要赔钱赔得多了少了有争议的话,“可以找专业机构去评一下”。要是4S店觉得那个员工有故意或者是大错的话,“赔完了之后还可以去找员工算账”。 这事儿反映出汽车销售环节里的责任归属不太明确。消费者刚拿到车没多久就因为店里人的操作把车搞坏了,“维权起来特别难”。一方面是涉及到第三方保险的流程很复杂;另一方面是折损的价值很难算清楚。专家们呼吁汽车企业应该把服务流程规范得更细一点,“给员工多培训培训”,“出了事怎么处理也得弄清楚”,“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新车还没开出店门就因为工作人员弄坏了,“不光是让消费者赔钱”,“也说明有些销售企业在管理和责任担当上做得不够好”。“要解决这样的纠纷”,“企业得主动担起责任”,“诚信地去商量”,“法律上也得把工作期间的行为界定清楚”。“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大事”,“制度规范得完善”,“行业自律得加强”,“这样汽车市场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