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危险废物违法处置风险不容忽视;近年来,受产业集聚、运输链条复杂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废酸等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偷排偷放时有发生。一旦进入河流、土壤或地下水系统,往往隐蔽性强、治理周期长,生态损害难以修复,既影响群众生活环境,也可能带来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风险。针对该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同步印发通告,启动“雷霆2018”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切断违法链条、保持高压态势。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监管缝隙催生违法链条。业内人士分析,废酸等危废规范处置成本较高,部分主体为压缩成本选择“体外循环”,借助无资质单位转运、伪装普通货物运输、夜间偷排等方式规避监管。同时,危废从产生、贮存到转移、处置环节多、链条长,一旦台账不实、运输路线不清、去向追溯不完整,就容易出现监管盲区。一些违法行为还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隐蔽手段实施,更增加发现难度,也对基层执法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对生态环境与法治秩序造成双重冲击。非法排放、倾倒废酸及含重金属污染物,可能导致土壤酸化、地下水污染,并通过食物链累积危害人体健康;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涉及的废物一旦失控,后果更具不确定性和扩散性。更值得警惕的是,违法处置往往伴随伪造台账、暴力抗法、串通转运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社会治理基础。此次专项行动打通环境执法、刑事打击与司法保障环节,体现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惩、防、治”联合推进的治理思路。 对策——明确靶向严打与从宽政策并行,形成闭环治理。通告明确打击重点:对无证从事危险废物生产、经营、运输、处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对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等偷排含重金属污染物且超标排放的行为从严打击;对涉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及传染病病原体的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违法活动保持高压;对阻碍执法、窝藏包庇、帮助毁灭证据等行为依法追责,并将其他严重危害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纳入整治范围。专项行动时间为6月至12月,提出对涉酸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意在对从源头产生到末端处置的风险点逐一清理。 同时,通告设置“宽严相济”的政策窗口:在2018年7月31日前主动交出各类危险物质、主动说明情况并接受处理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交出、继续违法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对涉嫌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宽,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通告也明确“立功从宽”:对揭发他人犯罪、提供关键线索、协助抓捕等情形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以此促使违法链条自我瓦解。 为提升社会共治效果,通告公布举报渠道,并强调对举报人严格保护和奖励:河北省公安厅0311-66996618,各地公安机关110;河北省检察院0311-66873710,各地检察机关12309;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12369。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前景——专项整治须与长效机制同步推进。业内普遍认为,集中行动能够迅速压缩违法空间,但要实现“废酸去向清晰、暗管彻底封堵”,还需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常态化能力:一是推动危废全流程信息化追溯,提升转移联单、台账管理和数据核验质量;二是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与行刑衔接,对“案中案”“链条案”深挖彻查;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贮存设施、规范委外处置,减少违规运行风险;四是持续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让举报奖励、线索核查、结果反馈形成闭环,提高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精准度。随着监管法治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危废处置将加快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预防、过程严管、末端严控”。
这场专项行动的意义不止在于查办个案,更在于对环境违法形成清晰震慑,推动企业和地方把发展路径落实到更安全、更可持续的轨道上。专项整治之后,关键在于把高压态势转化为可执行、可追责的常态机制,让每一处风险点都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环境治理没有终点,“雷霆”之后,更需要制度化监管持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