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场外舆论战”触碰法律底线 围绕“无印良品”对应的品牌与商标的长期争议,部分企业将竞争从法庭延伸到社交平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显示,涉案企业一定时期内持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针对竞争对手的指控性内容,使用“恶意诉讼”“缠诉”“资本围剿”等表述,并配以明显贬损性的措辞,容易引导公众对对方商业信誉产生负面评价。法院据此认定相关言论与客观事实不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商业诋毁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二审认为,一审综合品牌知名度、行为持续时间及主观过错等因素确定的40万元赔偿及10万元合理支出并无明显不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因——商标权属格局复杂叠加市场误认风险 这起纠纷背后,是商标权属与市场认知长期交织形成的矛盾。MUJI品牌源自日本企业,较早进入中国市场,并在部分品类上长期使用“MUJI”标识;另一方则在特定商品类别上依法享有“无印良品”中文商标权。由此在一段时期内形成“双主体、近似名称、相近风格”的市场共存格局,客观上增加了消费者识别难度,也使企业在品牌边界、品类延伸、渠道经营诸上更容易发生摩擦。 从判决思路看,司法并未否定依法取得的商标权益,但对竞争方式划出了清晰界限:权利争议可以通过行政确权与司法救济解决,商业竞争也应在法律框架内展开,但不能用不实信息或带有明显贬损倾向的表达去“抢占舆论高地”,以此削弱对手商誉或误导交易相对人。 影响——为网络商业表达划出“事实红线”和“边界红线” 本案发出明确信号:在网络平台发布涉及竞争对手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表达应当审慎克制。商业诋毁的危害不止于企业间的“口水战”,还可能干扰市场信息、放大公众误解,进而影响消费者决策与交易安全。尤其在品牌近似、商品风格接近的情况下,带有定性指控且缺乏事实支撑的传播更易加剧混淆,推高社会成本。 同时,判决强调“消除影响”的责任承担应与传播范围相匹配。这意味着在自媒体矩阵和社交平台扩散的环境下,企业一旦越界,纠偏成本将显著上升。该规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也有助于形成更稳定、可预期的竞争秩序。 对策——回归法治化路径,企业竞争要守住三条线 一是守住事实底线。涉及诉讼、行政程序、商标权属等专业问题,应以裁判文书、行政决定等权威信息为依据,避免把争议写成情绪化叙事,更不能将主观推断包装为事实结论。 二是守住表达边界。即便对方存在争议行为,也应以合法、必要的方式表达,避免使用侮辱、贬损或定性指控的语言,不能以“贴标签”的方式影响公众对对手的基本评价。 三是守住经营边界。围绕商标许可范围、核定商品类别、实际经营品类等,企业应完善合规审查,谨慎进行品类延伸和标识使用,防止“越界经营”引发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叠加风险。此前相关判决对部分产品标识使用及混淆风险的认定,也提示企业应以边界清晰、证据完备的方式开展市场活动。 前景——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平竞争规则将更强调“全过程治理” 随着平台传播速度加快、品牌竞争加剧,知识产权纠纷呈现“线上线下联动、诉讼与舆论交织”的新特点。可以预期,司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将更强调全过程治理:既保护合法商标权与品牌投入,也对利用网络传播实施诋毁、混淆、攀附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企业而言,竞争力不仅体现在产品与供应链,也体现在合规治理、危机沟通与依法维权能力上。对监管部门与平台而言,完善举报处置、证据固定与纠纷化解机制,也将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
这场持续二十年的商业博弈,最终以司法裁决重申了市场竞争的基本准则——品牌较量应当回到产品与服务,而不是把战场转向舆论。当法庭认定“商业诋毁”成立,不只是对个案的是非判断,也继续明确了竞争的底线与边界。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本案的启示已超出两个品牌的得失,成为观察营商环境与市场秩序建设的一则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