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深化司法整治"内卷式"竞争 强化反垄断规制维护市场秩序

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内卷式"竞争已成为阻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明确将司法整治作为破解这一困局的关键抓手。

法庭副庭长朱理分析指出,当前市场恶性竞争呈现三大特征:部分头部企业通过掠夺性定价等垄断手段挤压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行业内部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等横向垄断协议屡禁不止;某些领域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加剧了地方保护主义。

这些行为不仅扭曲资源配置,更导致创新动力衰减,形成"低水平重复—利润压缩—创新乏力"的恶性循环。

数据显示,自2019年建庭以来,该法庭已在66起案件中认定构成垄断,其中包括多起具有标杆意义的反垄断诉讼。

在"医药领域原料药垄断案"中,法庭对涉案企业处以1.5亿元罚款,有效遏制了行业垄断势头;"互联网平台二选一案"的判决则确立了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的新标准。

针对下一步工作,法庭将实施精准化司法策略:一方面重点打击头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防止"赢家通吃";另一方面强化对科技创新密集领域的保护,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建立快速维权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法庭还将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联动,通过司法建议书等形式推动行政垄断治理。

多位法学专家表示,此次司法举措具有前瞻性。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当下,司法反垄断既要守住传统产业公平竞争底线,更要为新兴业态划定健康发展边界。

"随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即将实施,司法与立法的协同效应有望进一步释放。

整治“内卷式”竞争,表面看是治理价格战与同质化,深层则是重塑创新收益、竞争秩序与市场预期。

以司法为支点,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贯通起来,才能让守法者有利可图、创新者得到回报、投机者付出代价。

唯有让竞争回到规则之内、回到创新之上,统一大市场的活力与韧性才能真正释放,高质量发展才能获得更持久的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