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招标新规:门槛可不低,得有跟项目规模匹配的团队,还得有3个懂行的人

东莞最近出了个招标新规,我觉得有9个地方挺值得聊聊的。首先,招标人现在能自己招人了,但门槛可不低,得有跟项目规模匹配的团队,还得至少有3个懂行的人有过类似经验才行。这规定把招人的主动权给了建设单位,流程上省事不少,也逼着企业把自己的内功练好。其次是业绩门槛这块儿,虽然放宽了,但也是有要求的。施工招标可以让投标人有1个或多个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不过工程规模不能超过招标工程的三分之二,并且资质等级还得在最低标准以上。这样既能参考业绩,又不至于把中小企业挡在门外。 还有保证金的事,现在上限降到了30%。投标保证金最高只能是项目估算价的2%,施工监理封顶80万元,勘察设计封顶10万元。跟以前比起来降了不少,还鼓励用电子保函,减轻了大家的资金压力。项目经理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一人身兼两职了,现在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在一个投标文件里出现。一旦中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都不能随便换,这就是要把实名制落实好,确保人到位。 至于限制投标的情形也有不少。比如三年内放弃中标、拒签合同、履约担保不到位;或者被查实有影响结果的失信行为;履约评价不合格又被确认;被立案调查行贿或者串通;一年内因为拖欠工资或者进度慢被通报;还有列在失信黑名单里的;或者其他法定原因都不行。这就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评标方面有八种情况直接出局。比如没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没签字;交了两份不一样的投标文件;名字或者代码跟资格预审对不上;保证金没到位;联合体没附协议等等。只要有这些毛病就得当场否决。这时候就得零容忍来堵住大家的侥幸心理。 评标方法也多样化了。招标人可以自己选简易招标法、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小项目可以用简易的快速开标,大项目就得严点审来保障公平和效率。 电子招投标现在也有法可依了。数据电文和纸质文件效力一样,实现不见面开标节省成本。最后还有全流程的信用监管闭环。行政监督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和联惩机制,信用好的企业能优先入围。中标人还得按承诺配班子,擅自换人会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