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觉得,酒驾只要不是特别严重就不用担责,或者找借口说自己才喝了一点点、觉得清醒了之类的,其实这些借口全都是行不通的。我们来拆穿这些谎言,看看现实中发生的真实案例。第一个例子是发生在乐业县武装部路口的事情。一天晚上21点多,民警在这里进行例行夜查。他们拦下了一辆二轮摩托车,看到驾驶员陆某身上酒气冲鼻。经过呼气检测,陆某的数值是35mg/100ml,明确属于酒驾。陆某辩解说是开出去不到两分钟,可结果民警还是给他开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6个月的罚单。顺便把他没戴头盔的50元罚款也一起开了。结论是路程长短不能作为免罚理由,只要饮酒就算违法。另一个例子发生在迎宾大道人事局路段。晚上20点左右,摩托车驾驶员杨某试图溜边躲避检查被发现了。他喝了半碗米酒后心存侥幸,结果酒精值达50mg/100ml,还没有驾驶证。杨某以为自己没醉又没证只是小事,但他还是被依法暂扣车辆。民警给他开出了酒驾罚款1000元、无证驾驶再罚300元的罚单。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别把人情场上的劝酒当借口。同样是晚上乐业县武装部路口那边还有一起案例。唐某干完农活口渴难耐端起身边一碗啤酒润喉结果被拦下来检测出来23mg/100ml也同样被罚款1000元。结论是酒精度高低由仪器说了算而不是自己的感觉。最后一个案例是在G80广昆高速田阳收费站外延线上发生的事情。凌晨2点多罗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抽检呼气值高达78.4mg/100ml罗某中午在家乡喝了3杯自酿米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但还是超标了。结论是睡眠不等于解酒仪器和法律不会陪你演戏。 这四个真实案例都说明了一个道理:酒驾没有“情有可原”,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酒驾的理由。大家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别让侥幸变成罚单,更别让一次小疏忽成为家人永远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