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修复征信”?小心受骗还“背锅”!

花钱“修复征信”?小心受骗还“背锅”!01月15日,本报记者卢越在《工人日报》06版发文提醒。文中提及,不法分子会筛选目标信息实施定向诈骗,通过平台跳转逃避监管,甚至诱骗他人贷款来转嫁风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张允源指出,这类诈骗案中,不法分子会利用非法渠道或公开信息,锁定那些有逾期记录、高频查询征信的“征信黑户”。他们会故意夸大征信不良的负面影响,谎称自己有内部关系或技术能力能把信用给修好。为了骗取钱财,他们会把“付费修复”当成诱饵。2025年12月央行发布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通知,本意是给积极履约的信用受损者提供正规渠道。但司法实践发现,有人动歪脑筋,利用这个政策搞诈骗。张允源提醒大家注意,在2026年1月新政策正式实施后,不法分子可能会借机炒作“窗口期”“加急名额”等概念。 在2024年12月审结的范某某诈骗案中,被告伙同他人骗取被害人3.5万元,钱被用来消费。法院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法官调研发现,在传播上不法分子刻意规避敏感词,改用“咨询”“减免”等名义,用谐音或暗语发布虚假广告。他们在平台发布模糊信息后引导受害者加微信详谈付费方案。为了逃避审查,他们建立了“公开引流-私密诈骗”的链条。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贷款中介机构把征信受损者当成了工具人。这些机构虚构贷款需要加分的事实,煽动征信受损人员找第三方担保。结果第三方被忽悠入局申请贷款后却发现是别人冒用身份贷的款。在2022年12月审结的王某诈骗案中,被告人诱骗被害人以自己名义贷款13.9万元后拒不还款。被害人只能自掏腰包还这笔钱。法院判王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张允源建议大家多关注官方渠道讲解案例的风险防范意识。要优化官方咨询服务的宣传推广力度,从根源上纠正找熟人花钱修复的错误想法。还需要完善治理体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前预警异常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