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浮现 国家一级演员王劲松近日在社交媒体披露,某视频账号擅自盗用其公开影像资料,利用智能合成技术篡改面部表情与语音内容,伪造其推销产品的虚假视频。其亲属称,伪造视频逼真到足以造成身份混淆。涉事平台虽已下架违规内容,但涉及的视频仍在其他渠道传播。 深层诱因 业内人士分析,此类侵权呈现技术迭代特征:早期只是对静态照片进行动态处理,如今已发展为实时口型同步与声纹模拟的深度伪造。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年数据显示,涉及人工智能侵权的案件年增长率达217%,其中影视明星成为主要受害群体。技术门槛降低与违法成本低形成犯罪土壤,部分平台审核机制的算法漏洞也是重要原因。 多重影响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已构成《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的肖像权侵害,同时可能涉及姓名权、名誉权侵权。更严重的是,虚假代言可能误导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扰乱市场秩序。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报告显示,深度伪造内容传播后,受众辨识准确率不足35%,社会信任体系面临挑战。 治理对策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建议构建三重防线:技术层面建立数字水印与生物特征验证系统;平台完善“人工+AI”双轨审核,对高仿账号实施实名溯源;司法领域可参照最新颁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探索“举证责任倒置”等维权机制。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已试点采用区块链技术固定电子证据,维权效率提升40%。 发展前瞻 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配套细则陆续出台,我国正加快构建数字身份认证国家标准。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年内开展深度伪造技术专项治理,重点打击黑产链条。专家预测,生物识别加密与可信数字身份系统将成为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核心组件。
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其价值取决于使用者的意图和方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了动力,但任何创新都不应突破法律底线和伦理边界。只有在技术创新与法治建设、伦理规范之间找到平衡,建立覆盖研发、应用、传播全链条的治理体系,才能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类福祉,而非成为侵害权益的工具。这既是对技术发展方向的引导,也是对每个社会成员合法权益的保障。